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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联合执法”“从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对于大货车渣土撒漏问题,被采访的职能部门提及最多的便是这些字眼,每个部门都认为应该联合执法,每个部门都认为应该建立长效机制。对此,天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姜福洋教授认为,多部门执法必须先解决谁来牵头的问题,否则会形成多头执法现象,势必产生执法空白,大大影响执法效果。
工地(工程监理)说 合同虽有“撒漏规定” 多是“睁只眼闭只眼”工地对于大货车的撒漏是否管得了呢?本市某工地的工程监理告诉记者,“工地往往都会通过关系户,也就是工程中介找车队。比如哪个工地有活儿,需要找车,行话叫‘发包’。这时,工程中介,行话叫‘骑驴’的,就会帮助工地去找车队。”该工程监理表示,中介会带着车队前往工地谈价并签订合同。
该工程监理说,签订的合同里都会规定渣土车必须加装苫盖,并在运输过程中盖苫盖。“工地和车队只是合同关系,并不能直接管理。再说,渣土车只要把土运走就行,工地在这方面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车队(“队长”)说 拉土上路肯定得挨罚 对这件事我们习惯了昨天中午12点左右,记者联系到带队跑夜活儿、拉运工程渣土的某车队负责人李队长。据他介绍,所谓的“车队”一般都是由同村或邻村一些相熟的村民临时组建的,每个车队大约十户,每户出一两辆车,有活儿的时候一起出车,由于没有签订协议约束,车队的成员一般不是固定的。
李队长表示,在哪个工地干活儿就得按哪个工地的要求做,“我们都是靠关系找人联系的,不按人家的要求干活儿,总出问题的话,以后就很难联系到活儿了。但出了工地的大门,他们就管不着我们了。”
“其实,不管苫盖盖没盖,只要是拉运渣土的或多或少都得撒,肯定得挨罚,我们也习惯了。”李队长表示,去年遇到检查,他们车队每次被拦下少的时候罚50元,多的时候一辆车就要罚200元。
七大职能部门说“该管的”我们都在管剩下的想管也管不了
市道桥管理处市道桥管理处管理科罗科长表示,他们会经常配合各区治超办及公安、交管、综合执法、建委等部门进行联合治理,不仅会对市内源头企业进行治理,还会在从市外向市内的必经道路上设置点位对货车进行拦截,发现货车超载会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罗科长介绍,货车超载会给道路和桥梁带来结构性的损坏,每年市道桥管理处都有较大的费用用在因超载造成道路、桥梁损坏的维修上,随着常态化的治理,超载情况已经有所减弱。
市综合执法局天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在治理车辆道路撒漏方面,综合执法局有“责令当事人清除撒漏,并按每平方米处以50元罚款”的职责。
据介绍,目前本市各综合执法局共有执法车辆千部左右,每天在各个街道进行日常巡查,如果遇到大货车撒漏,会立即解决。“但仅靠执法队员巡查,很难及时发现撒漏车辆,很多时候等执法队员接到举报赶到现场,撒漏车辆已经不见踪影。”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没有上路拦车的权力,也给综合执法局日常治理货车撒漏的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环卫渣土管理所河西区环卫局渣土管理所王所长介绍,各区环卫局均设有渣土管理所,除了对撒漏渣土进行管理外,还会给施工单位发放工程渣土排放许可证,但一些给工地拉渣土的货车却不按规定办事,而渣土管理所只有管理权没有处罚权,如果撒漏车辆已经找不到了,环卫队及渣土管理所的工作人员只能自行清理,如果找到了撒漏车辆,也只能责令其清理、对工地进行批评教育,但无权进行处罚。
交管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日常查处中,对于一些悬挂外地牌照甚至悬挂假牌照或不悬挂牌照的大货车,交管部门正在定期根据“电子眼”捕获的相关违法信息,专门建立“黑名单”。现场值勤交警将对纳入“黑名单”的违法大货车进行“特别关照”。交管部门表示,他们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予以配合联动执法,并建立一套长效机制,同时也会定期派安监交警前往登记违法大货车所属单位和运输起止点倒查责任。
市容园林委市容园林委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目前仅从市容园林委的职责来看,没有治理大货车撒漏这一项,市容园林委仅负责“善后”工作,也就是负责及时清理货车撒漏的渣土,防止其影响道路上的其他车辆通行。
建交委渣土管理站“今年是本市建设工程最多的一年,外环线以内的在建工地有500余个。”市建筑工程渣土管理站刁站长介绍,市建交委于今年年初专门成立了天津市建筑工程渣土管理站,面对如此多的在建工程,管理站12名工作人员已经六日无休,但仍然“力不从心”。
刁站长说,他们做过调查,一半的渣土车都是外地牌照,流动性强,管理难度大,治理效果差,反复性强。重要的是,渣土从工地到处置场所的全过程涉及公安、环卫、城管等多个部门,由于尚未形成有效的综合监管机制,容易造成监管不到位。
“拆迁的渣土车都装满了砖头,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掉落砸到周围的人或物。我们管辖范围是在建工程渣土车,拆迁渣土车属于市国土房管部门负责,管理站没有执法权,就是想管也管不了。”刁站长说,渣土站主要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源头预防工作,管理范围为工地至工地以外50米内的距离,监督渣土车加盖、不超载和车轮、车身冲洗不带泥等。
房管部门今年上半年,市国土房管局制定下发《关于加强拆房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拆除房屋施工现场的垃圾渣土应及时清运,暂时不能清运的应设立存放场地,采取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针对拆迁车辆运输过程中撒漏一事,本市某区房管局的工作人员表示,道路中出现撒漏属于环卫部门负责,平常执法过程中并未涉及拆迁撒漏一事。
今年刚刚出台的《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城市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容园林管理部门。办公室依法履行下列职责:对城市管理中的职能交叉、管理空白以及执法等方面的问题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研究协调,提出解决方案,明确管理责任,建立相关工作机制,报城市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天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姜福洋:不应该让联合治理流于形式
“渣土集中治理等管理行为,大多属于多部门联合执法,需要通力协作。而在实际操作中,却出现了很多执法空白和推诿现象,这就让看似声势浩大的联合治理流于形式。”昨天,天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姜福洋在采访中表示,城市的发展必然带动建设强度的增加,出现如渣土撒落等影响城市环境的现象也是不可避免,而这些治理活动中,仅仅依靠一个部门完成的很少。在多部门合作的情况下,首先必须要有一个最高协调及责任部门,让合作落到实处。
“多部门合作时,各部门都是平级关系,这时需要成立一个更高级的管理部门进行监督。同时,相关部门应该明确各自责任范围,最好有部分重叠范围,这样才能做到紧密结合,使各部门工作有效的衔接,也可以避免互相推诿的行为。”姜院长说,工作流程往往是最容易被忽视的,无论是联合执法还是分部门执法,有了问题哪个部门先出面、先做哪步后做哪步、怎么做……都需要一个完整的流程。“有了流程,各部门在遇到不属于自己管辖范围的问题时,就可以及时通报给下一个执法部门,而不会出现不属于管辖范围就不管了的现象。”
姜院长告诉记者,这些流程听起来好像很繁琐,但操作性却很强。“各部门在协作时都有章可循,职能分工一目了然,管理起来也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