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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某国有企业驻南开分部一名男性员工利用企业内部每月入账的漏洞,在3个月的时间里挪用公款共计50余万元,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天津市和平区检察院在受理该案件时,发现企业内部存在工作漏洞,遂向其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修改工作流程,避免类似事件。
王某系某国有企业驻南开区分部工作人员,代企业收取相关费用。工作一段时间后,王某发现企业并不是采取每日入账的方式,而是在月底统一结算。掌握到收账规律后,王某便每天以少入账或不入账的方式挪用公款,当企业结算上月账目时,则用新收取的当月费用填补漏洞。3个月下来,王某先后挪用公款共计50余万元。今年10月份,该企业在自查中发现账目存在问题,但无法确定账目损失及相关责任人,随后找到检察院求助。
和平检察院自侦部门受理此案后,案件承办人在审查案卷时发现该企业内部存在工作漏洞,故在对嫌疑人王某做出批捕决定的同时,向企业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被害单位修订制度规范,严格规定执行日日对账,堵塞工作漏洞,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帮助发案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立足已发案件,预防和减少继发犯罪的有效形式之一。今年以来,和平检察院进一步发挥检察建议职能作用,发出的检察建议书回复率达80%以上,是去年的3倍,取得了良好效果,特别是针对社会发展中存在的新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降低企业的犯罪受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