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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天津一男子开着自家轿车,先后6次故意制造车祸,骗取保险金3.4万。日前,该男子被法院以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2万。
08年6月25日,陈某驾驶自己的轿车,在河北区建昌道附近故意与一小客车相撞,这是陈某第一次实施骗保诈骗,后交管部门认定陈某负全部责任,陈某遂从保险公司骗取了保险理赔款2800元。不久,陈某又故伎重演骗得保险理赔款3000余元。两次得手,让陈某愈发大胆。在接下来的4个月内,陈某4次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共骗保2.8万元。频繁的报案,终于引起了保险公司的警觉,东窗事发后,陈某因涉嫌保险诈骗罪被推上了被告席。
东丽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记者陈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