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以旧换新现场被工作人员遗忘的身份证复印件
天津北方网讯:家电以旧换新每人只能换购5台,需要本人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才能办理。但在本市南开区工作的李女士第一次去办理以旧换新手续时,却发现在以旧换新系统里,自己名下已有4次以旧换新记录,导致自己无法享受国家以旧换新的优惠政策,自己的身份信息被多次盗用,让李女士深感不安。
消费者投诉
优惠补贴机会“不翼而飞”
“家电以旧换新本来是好事,可是被一些人利用,就会让这个好政策‘变味’。”李女士说,前不久她在海光寺附近某家电卖场购买了电视、冰箱、洗衣机,并参加了以旧换新活动。三样家电加起来可以节省近千元,非常实惠。
按照程序,回收企业收走了李女士的三件旧家电,同时给了她三张以旧换新凭证。15天后,李女士再次来到家电卖场领取补贴。“当时卖场里领取以旧换新补贴的人很多,等待的时间很长,好不容易轮到我办理业务时,却被卖场的工作人员告知,三件电器只能返还一件的补贴。因为国家有规定,一个人最多办理5次以旧换新业务,信息系统里显示我已经买过4件电器了。”李女士说。
商务委记录
身份被盗用买了4台电视
李女士觉得事情并不简单。“这不仅是身份证被盗用的问题,还可能涉及骗取国家补贴。”让李女士非常愤怒和不解的是,此前她并没有参加过以旧换新活动,这4项记录从何而来呢?
市商务委查询的记录显示,李女士之前购买的4件家电竟然都是相同的37英寸液晶电视,虽然是在两个不同的家电卖场购买,但是送货地点均为同一地点。李女士表示自己从未把身份证或个人信息公开,也没有把身份证借给朋友或亲戚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现在却凭空出现购买记录,肯定是有人盗用了自己的个人信息,进行不正当交易。
李女士在卖场和负责人争论了很久,最后负责人表示如果想继续进行以旧换新,只能将李女士购买的三件产品的其中两件重新开票,而且需要使用其他人的身份证。此番言论让李女士更加生气,明明自己的名额被强占,现在还要用其他人的身份证。如此下去,就是恶性循环,最终那些想以旧换新却没有名额的人,就会想方设法利用他人的身份信息达到自己的目的。
李女士随后联系了工商12315,投诉了卖场,又去卖场所属派出所报了案,希望能彻查此事,给自己一个满意的说法。
经过多次协商沟通,卖场负责人承诺会为李女士清除错误的系统记录。不过在办理过程中,负责人仍然多次提出让李女士用其他人的身份信息购买,均被李女士否定。
卖场调查
他人可代办 认证不认人
记者调查发现,以旧换新手续存在漏洞,消费者身份信息存在被盗用的风险。
记者首先来到李女士身份信息被盗用的家电卖场。对于李女士的遭遇,工作人员表示,很可能是别人盗用了李女士的身份证复印件。而他们在办理以旧换新时主要依据“三证”,即顾客的身份证、回收企业发的以旧换新凭证及顾客的购物发票,只要这三证上的名字相同,就等于确认了顾客身份,可以办理以旧换新。“有些顾客使用配偶的身份信息前来办理,也有些是使用朋友的身份信息,所以我们只能认‘证’办理,而不能认‘人’。”工作人员表示,以旧换新可由他人代办,代办时需要带上代办人和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业内人士分析,之所以会出现身份证被盗用的情况,与不少卖场在办理以旧换新业务时审核不严有关,营业员并没有按照要求查看购买人的身份证原件,只要对方有身份证复印件就行。记者在南楼附近某家电卖场办理以旧换新业务时发现,个别顾客只带了一张身份证复印件,没有原件,也办理成功了。
本市某家电卖场相关负责人透露,有时顾客会以“忘带身份证原件”为借口,“顾客不肯回去拿,营业员也没办法,为了不在店内发生矛盾,只能‘宽松处理’了。”
投诉中心
身份被盗用 并不是个案
记者从商务部以旧换新投诉中心了解到,类似李女士身份信息被盗用的情况并不是个案,近一段时间该投诉中心接到包括本市消费者在内的数起类似投诉,如果消费者发现自己身份被盗用的话,可以向当地商务委负责以旧换新的部门反映。
根据该投诉中心提供的电话,记者联系上了本市另一位消费者赵女士。今年7月14日,赵女士在南市附近某家电卖场购买了一台冰箱,8月11日到店办理以旧换新补贴时,被服务人员告知,以后不能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政策了,因为系统显示,赵女士上交旧机器5台、购买新机器5台,5次额度已经用完。“自从国家以旧换新政策开展以来,我仅仅购买了一台冰箱,真搞不懂我的身份信息是怎样被盗用的?”赵女士说。
律师观点
身份被冒用卖场负责
身份被盗用,消费者自己是否承担责任,谁该为此负责?对此,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魏炜律师认为,如果居民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居民本人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家电以旧换新的办理部门在消费者办理以旧换新手续时,应该核实消费者的真实身份,查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不能因为其他原因“宽松处理”而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果因为工作过失,导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那么卖场应该负责赔偿消费者由此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