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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权钱交易摧毁政治信念
从接受陈某的初次贿赂到两人心照不宣地进行权力与金钱的交易,每一次的“甜头”都让彭进瑜加深一次这样的体验:帮人家办事,既可博得一个乐于助人的好名声,又可以得到一笔笔以“礼金”、“红包”名义馈赠的感谢费,可谓名利双收。于是,随着职务地位的上升和权力的增大,彭进瑜的活动空间、办事范围也在同步增大,收钱的胆子也越来越大,而作为“父母官”的职责与操守则被他一点点地遗忘在脑后。
2003年,广东省东莞市某公司董事长邓某,经人介绍得知武宣县有3家立窑水泥厂要招商引资进行技改或拍卖。到武宣实地考察后,邓某想购买年产8.8万吨的黔江水泥厂,但要求武宣县按照政策给予一定优惠。该厂原报价800万元,陈某一口价只愿出700万元,双方多次谈判均无果。于是,邓某便找到彭进瑜,希望他能促成其收购该厂,彭进瑜答应尽量帮忙。
2004年初,作为一县之长的彭进瑜多次召集有关人员研究后,同意以700万元将该厂卖给邓某。邓某在2004年5月接手该厂后即着手进行技改,不久便正式投产。2007年6月,邓某又承包了武宣县八宝水泥厂。2008年,又收购了武宣金鸡鱼步锰矿55%的股份。
邓某在武宣赚了钱发了财,自然不会忘记感谢彭进瑜。2005年春节前的一天,邓某到武宣县政府食堂吃饭时,趁机找到彭进瑜说:“快过年了,送给你两瓶XO洋酒过年。”并叮嘱彭进瑜回去后要放好。下班后,彭进瑜把酒和纸袋提回家,发现纸袋里还有50万元现金。
2006年春节至2009年12月,彭进瑜还3次收受邓某送给的过年“红包”共计9万元人民币。彭进瑜肯办事敢收钱的“口风”在生意人和包工头中悄悄地传了开来。
武宣的矿老板廖某自2005年与彭进瑜认识后,多次与彭进瑜套近乎。2006年下旬的一天,廖某和彭进瑜在武宣一家饭店吃饭后,又去县银宇大厦KTV厅唱歌。廖某趁彭进瑜的司机去停车之机,拿出1万元美金塞进了彭进瑜的裤子口袋里,并说:“给点钱你拿去买烟。”彭进瑜客气了一下,就收下了。廖某称,给彭进瑜送钱,是因为“彭作为县委书记,影响力挺大,很多人都要买他的账。我公司还要在武宣发展,今后需要彭进瑜帮忙关照”。
2007年,廖某因扩大地盘做生意,想与武宣县汽车站老板林某进行土地置换,经多次协商无果后,便找彭进瑜帮忙,彭进瑜很快就给办了。据了解,为感谢彭进瑜的帮助和日后得到更多关照,2006年至2009年,廖某先后三次送给彭进瑜人民币18万元、港币20万元和6条中华香烟、6瓶XO洋酒。
这个期间的彭进瑜,收受贿赂已经没有了任何顾忌。在一次次接受请托,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帮助他人解决了诸如土地补偿金纠纷、矿产品销售运输、公司设立以及债权债务的处理等相关的问题后,他先后收受房地产开发公司、矿业纸业公司等多家单位与老板的“感谢费”、年节“红包”、“活动款”等共计现金60余万元,以及照相机、摄像机、液晶电视机等贵重物品。
7年时间里,前后38次权钱交易后收受的贿赂,早就摧毁了彭进瑜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政治信念和作为一名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他无所顾忌的贪婪决定了东窗案发已经成为不可避免的必然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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