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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高新亭 中新社发 王辉 摄
中新网12月25日电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5日表决通过,任命高新亭为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
高新亭简历1947年7月生,汉族,山东青州人,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1965年11月参加工作,197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65.11益都县何官公社团委副书记,桃园公社党委委员、团委书记;
1971.05昌潍地区公安处干部;
1973.06昌潍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干部、审判员;
1977.03昌潍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
1983.04昌潍地区、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1991.08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
1993.09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1996.11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1997.10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1998.04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2001.06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党委书记。
2004年4月任山东省委副书记。
2007年2月任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