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商务委获悉,根据国家财政部、商务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的通知》及财政部、商务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延长实施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的精神,实施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截止期限为2010年12月31日结束,本市受理期限为2011年1月31日前,逾期将不再办理。
市商务委提醒申请汽车以旧换新的车主务必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实施期限本月底到期,受理申请期限为2011年1月底前。根据政策要求,申请汽车以旧换新的车主,应在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将符合条件的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换购新车。交售报废汽车的时间以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出具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中所标注的“交车时间”为准,购置新车的时间以新车购车发票中所标注的“开票日期”为准。已交售报废汽车并换购新车的车主,应在2011年1月31日前,将申请材料任意递交到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
二是本市共设4个报废汽车回收网点和3个联合服务窗口。其中:接收老旧、报废汽车的4个回收点分别是:1、红桥区西青道70号,联系电话:27326621;2、天津市河东区小张贵庄路62号,联系电话:84322329;3、天津市南开区保泽道61号,联系电话:60299591、60299592;4、塘沽杭州道4号,联系电话:25345778。受理汽车以旧换新申请的3个联合服务窗口分别是:1、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联系电话:24538169;2、宝坻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2666810;3、塘沽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联系电话:66897055。 (通讯员吕文德记者门心洁)
年底抢车未必抢到便宜
往年到了年底,大多是车市降价促销的时候,汽车厂商为了完成目标开始清库存,消费者可以大捡便宜。但是今年年底的车市却是另一番火爆抢购的景象,有些热销车型甚至到了一车难求的地步。可以说,车市已经变成了“卖方”市场。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由于担心明年购车政策有变,许多消费者纷纷想抢在年底前购车。抢购热潮的出现,直接导致汽车经销商形成惜售心理,对一些热销车不仅不愁卖,就是一些不太热销的车也趁机取消了优惠幅度。长江道一家4S店经销商告诉记者,往年都是销售员追着消费者卖车,今年则是消费者拿着钱追着销售员要买车,这种火爆的销售局面,导致车价直接上浮,一些畅销车型更是严格执行厂家指导价进行销售或者预订。
一些消费者为了能搭上最后一班车,或是满足商家提出的加价等苛刻要求,或是忍痛割爱,降低标准,只要是自己想要的品牌,就是款式、颜色不对,或有些瑕疵也将就要了。
市民徐先生早就看好某款新上市不久的热销车型了,预订了两个多月还没提到车,眼看到了年底,望眼欲穿的徐先生当机立断,多花了5000元的加价钱,把摆在4S店大厅中的一辆展销车买走了。
与徐先生相比,刘小姐比较幸运,她预订的一款2011年新车型刚到津,就被她抢到手里。可是,因为该款车是新车型,交管部门还未接到上级通知,不能给上牌照,就是临时牌照也不行。结果,到手的新车只好放在家中独自欣赏,却不能开到街上。
王先生也卷进了年底抢购潮中,好不容易托关系抢到一辆畅销车,高兴之余又添了几分郁闷。原来,他抢到的这辆新车右后侧门有几道不太明显的划痕。经销商告知是运输途中不小心擦碰的,想要的话就交钱提走,不想要的话还有别人等着要呢。王先生无奈只好花全款买下这辆带伤的新车,又自己花了800多块钱给车门重新喷了遍漆。
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年底前购车要谨慎,切勿盲目加入抢车大军,要算细账,看长远,特别是对一些库存车要认真检查,以防商家借机搭卖损伤车、事故车,因为这种特殊火爆车市背景下抢到手的并非都是便宜。(本报记者何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