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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广州市人大组织代表进行视察。在越秀联组集中视察会议上,久违的“烂尾地”话题成为热点,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越秀分局罕见地列举开发商种种拖延开发行为,并指出,烂尾地应由区三旧办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解决。
昨日上午,在不到十分钟车程里,市人大代表一行就实地走访了解放路、中山路、东风路上的11宗烂尾项目,只见喷画遮羞的烂尾楼,只能建临铺的烂尾地……这些渐成地标的烂尾项目分布之密集,令代表们都为之惊叹:“这样的黄金地段,竟然用来做临时商铺,太可惜了。”
越秀区的中山路和解放路,是广州传统的商业黄金走廊,也是明清广州古城纵横两条中轴线,不过据越秀区三旧办透露,像地铁农讲所站、公园前站地块上盖的物业,多为临时商铺,经营“清仓特卖场”等低档业态,越秀区有关人士认为,长此以往将严重削弱该商圈的吸引力。
至于土地延迟开发的成因,该负责人指出,除了企业本身因资金不足等原因外,也有规划调整、规划未定、文物保护、道路建设等非企业原因,值得警惕的是,位于中心地段的烂尾地由于租金丰厚,远比卖楼的利润丰厚,有开发商甚至干脆建临时商铺收租,而迟迟不开发。如解放南路与大新路交界处某鞋城,每年租金收入就达七八千万元。
困局
开发商变相囤地手法多处置难
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针对政府近年查封闲置土地的做法,越秀区国土局透露,个别开发商采取“变相囤地”的方式,即在楼市不景气阶段主动停止开发,而被法院查封的,在楼市回暖后立即向法院申请解封,从而利用法院查封,变相进行囤地。此外,个别开发商通过再三缴纳闲置费,而不推进地块的开发建设,也是变相囤地的新现象。
对此,与会人大代表当场提出建议,司法部门应提高效率,制定司法处置时间表,对法院依法查封的,应简化程序,尽快启动拍卖盘活程序,避免出现封而不决的现象。
烂尾地拍卖款远远赶不上房价
据了解,目前烂尾地的盘活方式多是采取重新拍卖,以其所得补偿被拆迁人的回迁费,但由于烂尾地多本身面积小、容积率低、市场价值不高、拆迁难度大、补偿责任重等问题,常常出现“再三烂尾”的情况,即使拍卖但所得远远赶不上不断上涨的房价,令被拆迁户顾虑重重,严重影响三旧改造的推进。
对此,越秀区国土局指出,烂尾、闲置项目应与三旧改造项目进行捆绑,让开放商获利的同时要啃点骨头;而当遗留的拆迁烂尾无法通过市场运作解决时,应辅以“政府最后埋单”的兜底条件,保障被拆迁人的住房得到落实。
对于长期闲置、烂尾土地的处置,越秀区国土局提出,市政府应加大回收力度,并将收回的土地交由属地区政府结合“三旧”改造进行统筹使用,如用于拆迁安置房建设、学校扩建、公建配套或纳入区土地储备资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