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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警方28日宣布,从明年3月1日起,刑事、治安案件的受害人及其家属、委托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派出所设置的触摸屏和电话查询等方式随时查询案件办理情况、承办民警信息,还可以对民警处警行为进行评价。
北京警方要求,除了案情复杂需特殊甄别,或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对于一般治安纠纷、案件和刑事案件,在规定时限内从案件接报、受立案到办案各阶段,包括采取强制措施、受理情况、立破案情况、最终处理结果等情况向当事人主动公开。
实行立案公开后,民警进行完笔录等法定程序,需要征求当事人意见,若当事人同意公开,可以设置自己的查询密码;若当事人不同意公开,只需在笔录上注明、签字。
当事人如需查询案件办理进程,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专门的网络平台,输入身份证信息和查询密码;同时,在每个派出所里还设有专用的查询设备,通过触摸屏输入相关信息,也可以查询到案件办理情况。
除了查询案件的办理进程外,在登录查询系统时,系统还会弹出对话框,由事主对民警出警是否及时、处警是否公正、是否文明以及是否出具《接处警回执单》等进行评价。
据了解,警方督察部门制定了专门的立案公开监督工作方案,对民警的立案公开工作进行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发现严重的问题严格追究领导责任。
北京警方表示,网上公开的内容只有当事人通过自己设置的查询密码可以看到,且不会公开详细的案情。警方专门研制了接驳互联网的系统,并有一整套严格的保密管理规定,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权。
按照北京市公安局的部署,从明年1月1日起,将分五个阶段、半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推行立案公开深化警务公开工作。其中3月1日至6月30日为全局试运行阶段,7月1日起全市正式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