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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滨海新区大港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煜做客人民网天津视窗(摄影:李若)
天津北方网讯 12月29日电:近日,天津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滨海新区大港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煜做客基层检察长“话争创”系列访谈,他向人民网天津视窗介绍,这些年大港检察院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妥善化解社会矛盾。
大港检察院将矛盾化解工作前移,在批捕、公诉环节积极尝试“刑事和解”,确立当事人中心地位,使受害方从对方的真诚道歉中找到心理平衡,从经济赔偿中得到物质损失的弥补,从而使受损的社会关系得到修复,化解积怨,促进和谐。并且制定了《刑事和解操作规程》,避免了操作的随意性和主观性,确保公平、合理、有序。
“近年来,从100余起尝试刑事和解的案件来看,案结事了,隐患消除,把不和谐因素降到最低,双方满意,社会和谐,较好地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和“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监督促进和谐”的执法理念,避免简单办案、机械执法。最高检、市检察院以及检察日报、天津日报分别对大港检察院刑事和解工作予以宣传推广。”王煜介绍。
大港检察院所办理的“刑事和解”案例:
老马是一名下岗职工,一家人在大港游泳馆前摆了一个小地摊赚点钱。由于游泳馆附近没有厕所,只好去对面拉面馆后院厕所方便。时间一长,拉面馆老板不乐意了。这天,终于因为厕所使用问题双方破口大骂,进而大打出手,一场混战过后,老马受了轻伤。检察院受理此案后,发现双方在是否参与打人的问题上发生了争执,由于现场没有目击者,此案被纳入“疑案”范畴。办案人经过深入分析案情,认为该案应属于民事案件,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纠纷和赔偿问题。老马一家偏不认这个理,坚持要通过刑事程序解决问题;公安机关见矛盾没有解决,也不敢贸然撤案。这个案子就这么僵持下来了。
怎样才能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办案人仔细分析了整个案情及老马家的实际情况,决定从两个方面入手:其一,安抚被害人情绪,在此基础上讲道理、讲法律;其二,解决被害人实际困难,考虑到被害人经济困难,为被害人免费请律师、争取缓交诉讼费,积极促进该案出“刑”入“民”。为了做好这两点,他们反反复复找被害人做工作,并积极帮助被害人铺平了民事诉讼之路。公安机关于去年8月份撤回此案,该案双方当事人最终以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了纠纷、化解了矛盾。法院判处被告人郑某、何某赔偿马某经济损失3200元,并当庭赔礼道歉。当二人的手握在一起,郑某诚挚地说:“马大哥,我错了,我对不住您啊!”老马感慨道:“我也有不对的地方。这3200块钱啊,我只要3000。”郑某打趣道:“要不咱哥俩用这200块钱请咱检察官一顿”二人哈哈一笑,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