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滨海新区大港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煜做客人民网天津视窗(摄影:李若)
天津北方网讯 12月29日电:“规范化管理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系统工作,它不是建立一套体系摆在那这么简单,关键在观念、关键在执行、关键在坚持、关键在领导,规范化管理的意义和成效需要时间来印证。就目前情况看,大港检察院规范化管理可以用四句话来概括:趋于完善、步入常态、形成特色、初见成效。和试点之初相比,我们的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明显的进展。”天津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滨海新区大港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煜在做客基层检察长“话争创”系列访谈时强调。
实行规范化管理的两年间,“大港检察院思想观念得到明显转变。实事求是地讲,在试点工作之初,面对一个全新的事物,个别干警确实有不理解、不积极甚至不支持的心态,认为过去的模式挺好还改什么,不是自找麻烦吗;搞规范化管理不过是一阵风、作作秀而已;质量管理只适用于企业,不适用于机关。针对种种思想和心态,院领导班子坚持思想教育与真抓实干相结合,先后4次邀请高检院、外省院评审员来大港检察院进行培训、审核,一方面使干警对检察机关的规范化管理有了较为系统的认识。”王煜谈到了变化。“另一方面跳出自己看自己,彻底打破人情束缚和旧的思维模式,不怕揭丑,不怕问题曝光,使干警在清楚地看到自身存在问题的同时,增强了差距感和忧患意识。”
王煜举例说,在2008年高检院对大港检察院组织的外审中,共开具不合格报告47项,其中涉及到业务部门执法问题的有30项。针对外审中发现的问题,大港检察院高度重视,对发现的问题咬住了、盯紧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责成监察部门监督落实。在2009年高检院再次外审时,上述30项执法活动问题全部得到纠正。
“院领导班子用坚持不懈和真抓实干,让干警看到了执行规范化管理体系的决心和力度,彻底打消了个别干警过去抱有的消极观望、被动应付的心态。加之干警对规范化管理知识掌握的越来越多,其优越性和先进性感受越来越多,认同度越来越高,执行力也就不断增强。”王煜表示。
“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制定规定然后执行;规定不完善的,修改规定然后按规定执行”,这是实行规范化管理以来,大港检察院院领导和干警们形成的一致共识。有了这种共识,也就有了新的工作氛围和新的动力,推动大港检察院管理水平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