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交管局获悉,2011年度机动车检验工作即将启动,天津市交管部门提醒,1月15日至12月15日,机动车应按以下规定进行检验。
行驶证签注“检验合格至2011年某月有效”章的机动车,应按检验合格有效章签注日期对应月份参加检验,也可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3个月提前检验,当月应检车辆应按牌号尾号在对应时段办理检验手续,牌号尾号为0至5的车辆可在每月1日至15日办理检验手续,牌号尾号为6至9的车辆可在每月16日至月底办理检验手续。
机动车参加安全技术检验时,车主应如实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由查验交警审核手续和查验机动车并填写“机动车查验记录表”;车主可在机动车所属行政区域内自主选择机动车检测站检验,超过20年非营运乘用车到特种检测站检测安全性能和底盘输出功率,经查验和检验合格车辆,车主凭行驶证、机动车信息卡、有效检测合格报告单、交强险凭证等到所属交警支队申领检验合格标志,交警支队应自受理之日起1天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并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检验合格信息录入机动车信息卡并在行驶证打印检验合格有效章。
机动车尾气排放不合格的,应按“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治理,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不予办理年度检验,由车主到市国联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工华道1号)办理机动车解体和注销登记业务;机动车检测站驻站交警依法确认机动车唯一性并核查检测合格报告单。
各类出租车、大客车、货车的车门两侧喷刷单位名称字体、规格和重型、中型货车及挂车后车厢粘贴放大号字体、颜色、规格均应符合有关规定。存在以下情形车辆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总质量大于3.5吨的货车、挂车和已在本市注册的专用作业车,未安装符合规定的侧面和后下部防护装置,或安装防护装置强度明显不足、破损不全的;汽车(三轮汽车除外)未配备三角警告牌的。
车辆号牌破损、褪色的,须到辖区车管所办理换领号牌手续,更换号牌后参加检验;因赴外省市作业不能返津参加年度检验车辆(大型载客汽车除外),车主应持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行驶证到市车管所办理异地委托检验手续;外省市在本市作业不能返回登记地参加年度检验车辆(大型载客汽车除外),车主应持登记地车管所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委托书就近在本市检测站上线检验,并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委托书、行驶证、交强险凭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到市车管所办理手续;机动车不得粘贴影响本车和其他车辆安全行驶的文字、漫画等,凡车身粘贴、悬挂、喷涂广告的车辆(除定线行驶的公交车外)须撤销广告后方可办理检验手续。
各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地址咨询电话
河东区:益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河东区卫国道171号,电话26020278;通维汽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河东区成林庄路89号,电话24557816。
和平区:天直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西青开发区宏源道12号,电话83966765。
河西区:瑞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河西区解放南路珠江道沂山路2号,电话88241307;天马汽车检测有限公司,西青区大任庄工业园区,电话为88332070。
红桥区:华同实业公司红桥公司,红桥区光荣道保康路13号,电话26570039。
南开区:小客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南开区长江道51号,电话27650630;公交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南开区长江道289号,电话27682795。
河北区:河北机动车检测站,河北区建昌道39号河北运输厂院内,电话26152228;津维特种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河北区志成道马庄下坡增1号,电话86355593。记者冯琳 通讯员杨毅 王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