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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群】
-认定为援助对象的就业困难人员,其中重点是家庭贫困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长期失业人员;
-零就业家庭;
-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其中重点是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家庭贫困和一户多残家庭中的残疾人;
-本地区确定的其他援助对象。
天津北方网讯:新年伊始,为了帮助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就业,2011年就业援助月从今天开始全面启动,今年的就业援助对象重点是家庭贫困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长期失业人员等四类就业困难人群。
昨天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2011年1月5日起在全国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帮助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就业。此次就业援助月活动的援助对象为认定为援助对象的就业困难人员,其中重点是家庭贫困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长期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其中重点是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家庭贫困和一户多残家庭中的残疾人;本地区确定的其他援助对象等四类人群。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本市各级人力社保部门将让辖区内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都能够得到登记认定;并且要保证辖区内每一位未就业的援助对象都能够得到至少一次就业指导、三次职业介绍服务,其中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名成员在活动期间通过企业吸纳、公益性岗位安置或灵活就业等方式实现就业。人力社保部门还将保证辖区内每一位符合政策条件但未享受相关扶持政策的援助对象都能够及时享受到政策扶持,对于辖区内每一位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都能够进行登记,得到“一对一”的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其中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能够享受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和养老保险补贴政策等残疾人专项就业扶持政策。(记者张鸣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