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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记者在今天下午举行的泰安市公安局就1.04枪击案召开第三次新闻发布上获悉,两名犯罪嫌疑人均有犯罪史。
一刘鲁民,男,汉族52岁,原籍山东省新泰市楼德镇,户籍所在地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无业。2008年8月曾因盗窃被济南市公安局拘留五天。该刘已在今年1月4日案发后我公安机关围捕中自杀身亡。
二刘建军刘鲁民之弟,男,汉族50岁。户籍所在地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无业。该刘自1985年至2000年曾因故意伤害罪、盗窃罪两次被判刑。2000年4月被法院裁定假释,该刘在今年1月4日案发后我公安机关围捕中被抓获。(记者户延明张晓博韩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