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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时下,圆明园海外流失文物的回归,一定程度上比古代穿行蜀道更难。山高水迢,可以逢山开路遇水搭桥,而那些流散在海外、数以万计的国宝级圆明园文物,如何回归祖国,着实令很多人伤透了心。
“只有与流失国宝面对面的时候,对于历史的回忆,残缺的艺术及其依旧微芒绽放的文化之光,才会有彻底的觉悟和生动的灵感,这不啻为一个悲喜交加的魂魄打击。”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副总干事牛宪锋,在美国大都会艺术博物馆零距离直面流失的中国国宝后,颇为伤怀:“原本应该在国内的膜拜和厮守,却要远赴万里之外只求惊鸿一瞥……如果真的在乎,谁都不应该心安理得。”
促成包括圆明园在内的中国流失海外国宝回归,任重而道远。国家文物局明确表示:我国政府一贯主张通过法律和外交手段,按照国际社会处理文物返还问题的法律框架和原则,依靠国际合作打击文物走私,追索非法流失海外的中国文物。对于由于战争原因被掠夺或低价卖向海外的文物,将根据国际公约,在道义上进行呼吁和追溯,希望其返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同样发文——《把无可替代的遗产归还给他的创造者》。
国宝回归难的法律困境
值得注意的是,现在人们谈及圆明园文物回归,很喜欢说,根据国际公约,被抢掠的文物都应归还原属国,然而实际执行起来,情况远非如此简单,其中存在诸多法律和政治上的技术性困难。
在国际保护机制中开流失文物归还先河者,首推“海牙公约”。1954年,在国际法庭所在地荷兰海牙,制定了《武装冲突情况下保护文化财产公约》及其议定书,这是海牙会议首次制定的旨在武装冲突时对文化财产予以保护的全球性公约。
对被劫掠文物的归还,议定书规定:每一缔约国应在敌对行为终止时,向先前被占领领土主管当局返还处于其领土内的文化财产。由于在具体规定上失之模糊,如对于请求返还的途径没有任何规定,其法律上的实际操作性并不强,相关条款内容的解释也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争议不断。
197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迄今已有90多个国家加入该公约,这是目前最重要的控制文物非法流转的国际公约。
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委托,由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组织专家组研究草拟草案,并于1995年6月在罗马外交大会上通过了《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此公约的适用范围包括:国际范围内返还被盗文物的请求和归还违反文物出口法律走私出国的文物的请求。公约确立了被盗文物返还的三个原则:非法挖掘的文物也视为被盗;被盗文物的持有者应该归还被盗文物;被盗文物的善意取得人在归还文物时,有权获得公平合理的补偿。与前两个公约相比,该公约在实施细则上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遗憾的是,“法不溯及既往”的国际法原则,很大程度上让这些文物回归相关的国际公约失去了效力。
另外,以上公约基于自愿原则而缔结,一般仅在缔约国之间才产生约束力,按国际惯例,“条约不拘束第三国”。事实上,英国等主要“文物流入国”,并没有加入公约,它们奉行所谓的“文物国际主义”,鼓吹“人类共同享有的遗产”,为自己获得抢掠而来的文物珍宝辩解。收藏流失文物的一些主要国家如法国等,则以公约与其本国法律冲突为由而拒绝加入。流散文物原属国因而不能依据国际公约,向没有缔约的“文物流入国”提出返还文物的要求。
2002年12月9日,巴黎卢浮宫、纽约大都会博物馆等19家欧美博物馆、研究所又发表《关于环球博物馆的价值的声明》,表示拒绝将文物艺术品归还原属国,并故意模糊了一个重要事实:它们收藏的大量文物艺术品是在帝国主义侵略战争中依靠掠夺等非法手段获取的。国际公约对此无异于形同虚设。
按照大英博物馆方面拒绝归还文物的说法:“将一个国家产生的东西归还给原地的承诺,将把大英博物馆和世界上其他著名博物馆掏空。”早在1753年大英博物馆建馆之初,就确立了“为世人收藏整个世界”的原则。他们对收藏来自不同国家的稀世珍品的解释是:“将不同国家的藏品放在一处,是为了显示各国人民的联系。”
对此,中国文物管理和法律专家李晓东认为:困难在于过去被侵略者掠夺走的东西,他不会承认是掠夺而来的,他要归还就不得不首先承认这是掠夺所得。这点很难做到。西方国家很多博物馆藏有大量的中国文物,如果这个头开了,那么只需给他打一个电话,说他们博物馆的东西就都要被拿回去了,对方显然不会愿意。
国际上,流失文物回归原属国的问题,同样困扰着埃及、希腊、意大利、秘鲁等国。
被劫文物只能追讨
决不能买
通常来说,流失文物回流原属国,大致有依法追索、国家或民间回购、捐赠交换等方式,其中以追索难度最大。近年来,不时可听到圆明园国宝回流的消息,大多是在某场拍卖会上花高价购回。如保利以数千万元竞拍圆明园12生肖中的牛首、猴首、虎首等。但是,与数以万计的流失文物相比,这些只是“冰山一角”。
2002年,国家文物局设立“国家重点珍贵文物征集专项经费”,每年拨款5000万元人民币,用以购买具有代表性、文物艺术价值极高的珍品。一件北宋书法家米芾的《研山铭》手卷,就花去2999万元人民币。事实证明,如果只凭借高价回购方式追还圆明园文物,这将是一项不堪重负的工程。
随着中国私人收藏家兴起,中国修订了《文物保护法》,允许私人收藏艺术品,这一藏宝于民的政策,促使了海外文物回流潮流。与此同时,中国第一家以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为主的民间机构——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会也于2002年宣告成立,并启动了“国宝工程”,希望能够协助政府,动员社会力量,通过回赠、回购、讨还等方式,多渠道促成流失海外的国宝早日回归。
促进并推动建立国际文化财产维权组织,乃至联合埃及、希腊、秘鲁、柬埔寨等世界流失文物主要受害国,建立“流失文物回归国家组织”,形成追讨流失文物的国际力量与国际氛围,对圆明园流失文物的追讨来说,也是可行之举。
对于文物追索这一任重道远的工程,中国圆明园学会的顾问、中国文物学会名誉会长谢辰生表示:对于那些被掠夺的文物,只能在国际公约的框架底下通过法律、通过正常的渠道去追索,绝对不能买,如果要买了的话,反而变非法为合法。流失的文物也不是一定非得全拿回来,比如有些艺术价值一般的文物,就没有必要劳民伤财追讨,追索的重点在于那些珍贵的文物,或者是被掠夺的文物。因外国博物馆不可能把所有掠夺文物归还中国,谢辰生认为:在国外博物馆借展可以,但所有权的回归什么时候也不能放弃追索。而近些年来被偷盗、走私流散出去的文物,同样触目惊心,一边在不停地追讨,一边又偷偷地走私,这更需要加强法制惩罚和群众监督的力度。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面对那些流失在外的文物,痛心伤怀之余,国人也渐渐认识到,多关注当下愈演愈烈的文物走私风潮,似乎更具建设性意义。有些东西,只有失去后才懂得珍贵,时间,文物,莫不如此。
雨果怒斥火烧圆明园
程代熙译
1861年,法国文豪维克多·雨果在给他的朋友、参加过第二次鸦片战争英法联军的巴雷特大尉的一封信中,严厉地谴责了英法联军在圆明园犯下的罪行,表达了这位文坛巨匠令人尊敬的正义感和坦荡襟怀。
在地球上的一个角落里,有一个神奇的世界,这个世界就叫做夏宫……您只管去想象那是一座令人神往的、如同月宫的城堡一样的建筑……
这个神奇的世界现在已经不见了。
有一天,两个强盗闯入了夏宫,一个动手抢劫,一个把它付之一炬。原来胜利就是进行一场掠夺。胜利者盗窃了夏宫的全部财富,然后彼此分赃。这一切所作所为,均出自额尔金之名。这不禁使人油然想起帕特农神殿的事。他们把对待帕特农神殿的手法搬来对待夏宫,但是这一次做得更是干脆,更是彻底,一扫而光,不留一物。即使把我国所有教堂的全部宝物加在一起,也不能同这个规模宏大而又富丽堂皇的东方博物馆媲美。收藏在这个东方博物馆里的不仅有杰出的艺术品,而且还保存有琳琅满目的金银制品。这真是一桩了不起的汗马功劳和一笔十分得意的外快!有一个胜利者把一个个的口袋都塞得满满的,至于那另外的一个,也如法炮制,装满了好几口箱子。之后,他们才双双手拉着手荣归欧洲。这就是这两个强盗的一段经历。
在将来交付历史审判的时候,有一个强盗就会被人们叫做法兰西,另一个,叫做英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