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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商务部1月7日发布的《关于规范网络购物促销行为的通知》中明确指出,网络销售企业要依法开展促销活动,不得降低促销商品(包括有奖销售的奖品、赠品)的售后服务水平,不得以促销为由拒绝退换货或者为消费者退换货设置障碍。
通知指出,随着网购市场的发展,网络销售企业间竞争日益激烈,打折、秒杀、抢拍、返券、赠积分、免运费等促销手段渐趋常态化,出现了销售侵权盗版商品、以次充好、虚假打折、线下服务和线上促销承诺不一致、网络团购缺乏规范等问题。
记者随后调查发现,年关临近,不少电子商务网站都在开展年货促销活动,如淘宝网的“全场清仓,五折甩卖,卖完回家过年”活动,京东商城的“健康电器年终秒杀”、“新年抢衣‘福’”活动,当当网的“年货八大街”活动。不少产品低至三折,也有部分特惠产品价格低到10元以下。
元旦前网购了一件衣服的消费者“莫云”介绍,她花468元在一电子商务网站购买了一件风衣,到手后却发现做工不好、布料也和描述的不符,卖家却不予退货,连换货也不行。在该网站的投诉专区,投诉衣服质量问题的消费者遍及全国各地,本市一位网店店主介绍,衣服、化妆品、鞋帽等网销产品最突出的问题就是“以次充好、货物描述与实际不符”,而且异地消费维权难,很多网店拒不退换货。
和平区一位网购消费者介绍,目前国内电子商务网站的模式主要分为“C2C(个人卖家对个人消费者:如淘宝网)”、“B2C(商家对个人消费者:如当当和京东)”这两种模式。“B2C”模式的商家有一定资金实力,一般不会故意设置退换货障碍,而一些采用“C2C”模式的电子商务网站,由于网站方难以对所有商家进行检验和规范,产生了一些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现象。
商务部此次通知指出,网络购物企业要按照《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商标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促销活动。对此,市消费者协会一位专家表示,这实际上是要求电子商务网站和实体商店一样遵守现有的商业法规,不能因为上了网就“网”开一面。记者李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