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11年春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月2日(星期三,农历除夕)至8日(星期二,农历正月初六)放假调休,共7天。1月30日(星期日)、2月12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