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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本市出台了《关于加强我市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意味着本市无证无照经营将不再难“管”。2010年,本市2000余户符合条件的无证无照经营者变成有证有照的合法经营者。
科学划分部门职责
《通知》根据《许可法》等法律规定,按照谁发证、谁监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本市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职责进行了科学的划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占用道路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或未在指定地点经营并影响市容的违法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无须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但应当办理营业执照而未办理、已经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办理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仍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商务、公安、人力社保、国土房管、建设交通、环保、农业、文化广播影视、卫生、质监、出版、安全监管、金融服务、食品药品监管、烟草专卖、通信管理、邮政管理等行政许可审批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未经本部门许可或批准、已被本部门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及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或批准手续,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这一分工将从根本上解决和避免因法律法规交叉竞合造成的管理部门之间职责不清可能出现的扯皮的问题。
明确无照经营概念
《通知》澄清、明确了对无照经营的认识。无照经营是无证无照经营,没有依法取得许可证或审批文件擅自经营的行为,同样属于无照经营。查处无照经营不只是工商机关,按法律法规规定,执法主体应包括卫生、建设、文化、质检、食药、环保、新闻出版等所有具有行政许可审批权的部门。
工商机关每年均发现在固定场所内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近万起,对此工商机关均依法作出行政行为,仅2010年全市工商机关引导办理营业执照的就有2403户。
从行业来看,主要集中在食品加工经营、餐饮业、足疗、美容美发、修理服务等。无照经营者主要是本市下岗失业人员和来自外省市人员两大弱势群体。
这些无照经营主要有三个特征:一是经营规模小,投入成本低;二是与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密切相关,市场需求大;三是技术含量不高,对从业人员素质的要求低。
新报记者郭晓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