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在日前闭幕的天津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少平所作的法院工作报告获得全票通过。至此,天津高院工作报告已经连续三年在天津“两会”上获得全票通过。
2010年,天津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都取得新的进步。全年新收各类案件170581件,审(执)结173808件(含旧存),诉讼标的总额308.8亿元。一是紧紧围绕天津发展大局,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全力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科技进步和创新型城市建设、加快城乡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厉打击危害社会稳定的犯罪,严格执行刑事政策,高度重视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全力服务改善和保障民生,加强便民诉讼服务工作、涉民生案件审判、审判监督、国家赔偿、司法救助工作和执行工作。二是紧紧围绕社会管理创新,积极构建公正司法新机制。进一步完善阳光司法机制、大调解机制、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参与社会管理机制、审判管理机制。三是紧紧围绕公正廉洁执法,大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着力加强思想政治、领导班子、司法能力、党风廉政、基层基础建设,自觉接受监督。
会议对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会议要求,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审判执行职责,着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不断提高审判机关工作水平,为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实现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