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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停车不给停车票,明明计次收费却被私自改为计时收费……这是春节前公安交管局联合物价部门微服私访占路停车场遇到的场景。
规范道路停车泊位是今年交管部门整治机动车停车秩序行动的一项,专项整治道路停车泊位占压无障碍设施和人行道、不按规定方式和时间停车、停车场外溢等,以达到道路停车泊位无占压无障碍设施、无超范围增设停车泊位、车辆停放规范有序等管理标准。
据交管局停车场处介绍,交管部门联合物价执法监督部门实施整治行动一个月来,依法检查道路停车泊位200多处,其中有30多处有违规行为,包括南开区白堤路占路停车泊位、宾水西道时代奥城附近占路停车泊位、烟台道占路停车泊位等,这些违规停车场存在乱收费、超范围经营、工作人员上岗不佩戴上岗证、收钱不给停车票及服务态度不佳等。他们已委托属地交警支队、大队监督这些违规占路停车场依法整改,对违规停车场工作人员依法处罚。
据了解,本市共有道路停车泊位3万多个,新收费标准还没执行前,这些收费占路停车泊位还按现有收费标准收费,也就是说滨江道、和平路、古文化街等繁华地区或旅游景点实行单次计费标准,每次3元,其他一般地区每次2元。市民遇占路停车泊位多收费或超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可通过物价部门或辖区交警支队、大队投诉。价格服务举报热线23280891。
现场:和平区友谊新天地附近
1月27日10时30分,一辆小客车停在友谊新天地占路停车泊位,当驾驶人交了停车费准备离开时,被早已等在此的执法人员拦住。据该驾驶人反映,他在这儿停车每小时收4元,先交10元押金,待驾车离开时多退少补,停车场管理员还在收取10元押金后没给票据。
按现行收费标准,这个占路停车泊位单次计费,每次停车3元。而停车场管理员按每小时4元标准收费已涉嫌乱收费,在执法人员监督下,停车场管理员退回7元并依法给了停车票。
据执法人员介绍,该停车场属世纪联华停车公司,在这儿设有42个停车泊位。将把相关问题报至辖区交警支队并由该公司对所属停车场工作人员进行处罚。(记者廖晨霞通讯员杨毅王栋李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