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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机场边检站近日获悉,据外交部领事司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萨摩亚独立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官员)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已于2010年11月18日在北京签署,并将于2011年2月18日生效。根据此协定,缔约双方对持外交、公务及官员护照的公民,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过境,免办签证。缔约一方公民,如在缔约另一方境内逗留逾30日,应当依照缔约另一方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手续。同时,本协定不限制缔约双方拒绝不受欢迎或不可接受的缔约另一方人员进入本国领土或终止其在本国领土上的逗留,并无须说明理由。(通讯员冯树宝 田红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