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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高雄有一名40多岁林姓男子花了20多万元新台币,透过婚姻中介到大陆讨老婆,说当时婚介口头向其保证一定能娶到处女,没想到回来后却不是这么一回事,气得他告上法院,不过台检察官认为“以处女作缔约条件,违背公序良俗”,因而不起诉该婚介。
这是林先生前年12月透过婚介前往广西桂林参加联谊相亲的画面,随后认识了赵姓女子,两人开开心心在当地结婚,没想到却在洞房花烛夜,让林先生觉得一切变了调。
林先生说当时他花了26万新台币,约六万多人民币讨老婆,该婚介承诺可以介绍有高中学历、并且为处女的女子和他结婚。可是婚后发现,他的大陆妻子不但没有高中学历,还曾堕胎。而且该大陆妻子来台后“爱玩、不工作”,今年春节前回大陆后便没有再回来,还向当地法院提离婚诉讼,并向林先生要新台币40万元,说如果不给就不回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