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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 2月22日,广州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苏志佳在参加市“两会”分组讨论时,主动谈起广州公车监管措施。未来,广州市公车将安装GPS跟踪系统和身份识别系统,实行分级管理,经批准非公务用车将采取有偿使用措施,试点单位估算,拟按照每公里1.5—1.7元收费。
近年来,公车私用已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但“喊打”过后类似现象却不见减少。据《广州日报》报道,“有的公车1/3时间用在公务上,1/3时间用在了私人事务上,1/3时间给司机自己用”,这一数字不知又会让多少人心寒。
加强公车监管顺应民意,积极拓展监管思路也值得赞许,但广州的解决之道却让人不禁要问,公车的有偿私用是在解决问题还是在制造新问题?一个“公”字决定了车辆的性质,一旦模糊了公与私之间本该清晰的界限,可能造成的混乱将难以想象。既然公车私用可以合法,那么下一步是否要为公款私用开路呢?治理公车私用,需要的是“杜绝”而不是“变通”,有偿使用绝不是解决公车私用的最好办法。
诚然,类似于GPS定位追踪和身份识别系统的高科技手段可以对规范公车使用提供便利,但真正解决这一问题绝不能仅仅依靠技术,而应该向制度和法律问路。
(寇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