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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在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基础作用,依法打击破坏社会管理、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刑事犯罪,积极预防和严肃查处社会保障、医疗教育、资源开发、征地拆迁等社会管理领域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在依法履行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职责中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二是在依法办理案件的同时,立足法律监督职能,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的排查整治,加大对流窜犯罪的打击力度,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流动人口、特殊人群、非公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信息网络的管理和服务,比如,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政策,加强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保护,完善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案方式及制度等等。
三是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特点和规律,积极向党委、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创新管理机制的对策,及时向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堵塞漏洞、健全制度的建议,推动社会管理制度机制体制创新、提升社会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