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网讯:随着苹果公司正式推出iPad2平板电脑,第一代iPad最低售价从3988元降到了2888元。不过,读者马先生昨日向本报反映,对于降价后的第一代iPad,商家并不甘心以2888元销售单机,消费者若想享受低价必须得忍受搭售。
打来热线电话的读者马先生表示,由于前些天第一代iPad降到2888元,所以决定购买一部。可是到了苹果营销店,店员却说:“本店有2888元的第一代iPad,如果想买第一代iPad需要搭配购买配件iPad case(套)或者贴膜,本店才可销售。”马先生表示,自己只想买单机。店员则表示不可以那样售出。记者随即走访了多家苹果营销店,店内工作人员都表示有2888元的第一代iPad,但是必须买售价为499元的原装iPad case(套)或者不是原装的198元(套),或者贴个248元的膜,才可以买第一代ipad。记者又登陆苹果官网,发现第一代iPad是以2888元单独销售的,而店员所说的原装iPad case(套),在官网售价为298元。
记者就上述营销店搭售的行为咨询了天津易道律师事务所乔婷律师。乔律师表示,商家的这种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属于强制搭售。所谓“搭售”商品,是指经营者利用其经济优势,违背购买者的意愿,在销售一种商品时,要求购买者以购买另一种商品为条件,或就商品的价格、销售对象、销售地区等进行不合理的限制。搭售是附加不合理条件行为中最常见的一种形式。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明确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对于消费者方面来说,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因此,受侵害的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记者张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