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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冒充警察,以帮他人找工作、办理营业执照为由骗财骗色,日前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王某,曾于1988年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1998年、2007年又分别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和一年六个月。然而,多年的牢狱经历并未使他痛改前非。2010年8月间,在南开区拥有一家店铺的女老板张某正在自己的店门前挂布标,喊来在对面另一家店铺打工的王某帮忙。王某趁机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假工作证,自称是公安局刑警,正在执行任务,并与张某攀谈起来。2010年9月6日,王某身着警服再一次来到张某店内,闲聊之中,得知张某的女儿正在家里待业,便自称可以帮助介绍其到监狱局当打字员。其后,王某以需要交纳服装费、实习押金等为由,先后五次从张某处骗取现金8000余元,随后消失。
2010年10月,王某身着警服来到河东区某足疗店,其间与服务员陈某攀谈起来,他自称是公安局刑侦队副处长,可以帮助其办理营业执照开家足疗店。其后,王某多次邀请陈某吃饭,与其发生性关系,并骗取金项链一条,经鉴定价值人民币2000余元。2010年11月13日,王某与陈某在路边发生口角扭打起来,经周围群众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将二人带至公安机关。至此,王某的假身份终被揭穿。记者王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