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建立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制度,及时研究职务犯罪发案态势和预防对策,每年形成综合报告提交党委、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参考。”这是刚刚发布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不同于往年的亮点之一。
来自最高检的消息显示,2010年,全国检察机关已全面推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将检察机关预防工作融入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总体工作格局中,促进社会矛盾防范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白泉民指出,这一制度有利于党委、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全面掌握职务犯罪发生的特点规律、变化趋势,从总体上研究部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利于建立完善各系统、各行业内控机制,推动系统性地落实预防措施,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廉政建设。
首份省级年度报告长达25页2011年1月10日,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开幕前,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向浙江省委报送了《2009至2010年度我省职务犯罪发生情况、发展趋势和预防对策综合报告》,这是全国第一份省级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年度综合报告。
这份长达25页的首例报告,从查处案件总体走势、人员区域分布、案件罪名分布、案件行业分布、人员群体分布5个方面对该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进行系统深入研究,从中分析出该省职务犯罪的新动态。
“经过分析,我们发现,职务犯罪新领域、新情况都在出现,比如犯罪领域向村官延伸,犯罪人员素质越来越高,民主党派中的职务犯罪也时有发生,新型职务犯罪逐渐增多。”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巡视员、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修杭生对《法制日报》记者说。
这份报告通过对2009年以来浙江省查办案件较多的教育、医疗、城建、国土、公安、国企以及农村基层组织7个行业(系统)的案件特点进行了分析、归纳,对今后一段时期浙江省职务犯罪发展趋势进行了预测。
修杭生介绍,频发的权钱交易犯罪、继续演变的犯罪形态、还在增多的窝案串案、仍然多发的大案要案等,仍是今后一段时期的发展趋势。
报告最后从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服务全党工作大局3个层面对加强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出了具有全局意义的防治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