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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南京3月24日电(记者叶超)3月23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预算安排5000万元资金,恢复设立原已停止的市场物价调节基金。江苏省财政和物价部门正在制定该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据了解,2010年以来,在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持续走高的背景下,江苏省居民消费价格去年累计上涨3.8%,今年1-2月份累计上涨5.4%。此次恢复设立市场物价调节基金旨在防止主要副食品价格突发性涨价,对平抑市场物价必须储备商品进行费用补贴等。
今年,江苏省政府报请省人大同意,将CPI预期调控目标定为4%。在3月23日的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江苏省物价局专题报告透露将采取建立价格调控责任制,已草拟调控目标责任制实施意见,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市。
另悉,面对物价上涨,江苏省通过调高最低工资标准、基本养老金等方式提高困难群体生活水平。今年2月,江苏省一类、二类、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达到1140元、930元、800元。基本养老金实现连续六年增长,年均增幅10%,达到平均每人每月1460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