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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痴迷网络色情论坛,为提升会员等级上传淫秽视频和图片,被警方查获。经法院一审宣判,该男子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拘役5个月。
本市男子刘海(化名),1979年生人,中专文化,原是一公司职员。2007年年底,他在互联网上注册成为某色情论坛的会员。2009年12月至2011年1月间,为提升会员等级,刘海在家中利用电脑向论坛发帖122次,其中上传淫秽视频103个,淫秽图片15张。今年1月,刘海被公安机关查获。
今年3月,红桥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提起公诉。庭审中,被告人刘海对指控事实和罪名予以供认。辩护人提出,刘海主观恶性不深,论坛上传淫秽物品是为了换取积分、提高会员等级,从而能够浏览更多的帖子,动机是出于好奇;刘海上传的淫秽物品都是从网上搜索到的,故犯罪情节比较轻微;受众是在一定范围内,均是以受淫秽物品影响的一定级别的论坛会员,故犯罪社会危害性较小。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海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鉴于其系初犯,归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量刑时酌情从轻处罚,辩护意见酌情采纳。一审判决,刘海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拘役5个月。
根据我国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者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利用聊天室、论坛、即时通信软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数量达到一定标准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通讯员王洪杰记者冯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