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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锦湖轮胎长春有限公司品质保证部的韩科长告诉记者,目前长春锦湖轮胎的生产和销售一切正常,也没有接到过反映轮胎有质量问题的客户。韩科长说:“锦湖轮胎长春有限公司作为吉林省内最大的轮胎生产基地,每年生产的轮胎数达到400多万条,并销往东北各个地区,所以公司在生产轮胎时都有一套生产标准,而这套标准也都是经过各方严格审核的,比较复杂。”
当记者咨询如果客户对锦湖轮胎的质量有疑问时,公司是否会对问题产品进行召回,韩科长称:“因为公司生产的轮胎都是按照标准来的,所以还未商讨过召回问题。” 轮胎带有“CO” 就在召回范围之内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消费者可通过观察锦湖轮胎的侧壁了解轮胎的生产地:“CO”字样就代表产自天津,“4T”代表南京,“FE”字样代表长春。如果你的轮胎带有“CO”就在召回范围之内了。
此外,3月25日,国家质监总局在官方网站发出公告。公告的第一点就是责成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锦湖轮胎天津工业有限公司召回活动加强监督。其次,将锦湖轮胎作为重点产品列入国务院“双打”专项行动方案。最后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如发现锦湖轮胎鼓包、开裂等相关质量问题,及时向当地12365质量热线进行投诉。 质疑>>> 锦湖问题轮胎或不仅限于天津厂在联合盖世汽车网对锦湖轮胎事件进行业界调查的同时,又对50多位国际零部件公司的总裁级高管进行了调查,90%以上的受访者表示,作为任何一个有实力的跨国零部件公司,在华的不同工厂是不可能按不同标准进行生产的。各个工厂的负责人根本不可能有权限来调整生产标准,否则这样的跨国公司的管理体系难以想象。“如在这样的管理体系下,锦湖其他工厂生产的轮胎有可能比天津工厂的质量好,也有可能比天津工厂的要差,只不过没有曝光而已。”
由此可见,跨国公司中各家工厂执行不同标准的可能性不大,而锦湖问题轮胎可能不仅限于在天津工厂生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