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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近日,本市房屋租赁市场价格出现明显上升,部分“不堪重负”的承租者开始考虑提取住房公积金租房。不过,业内人士介绍,3月下旬以来,租房市场价格已出现小幅回调趋势,鉴于目前本市公积金政策,不建议提取该款项用于租房。
租客
想提公积金补房租
春节以来,本市租赁市场价格呈上涨态势。统计数据显示,市内六区普通住宅租金与去年同期相比平均上涨5%至8%,3月表现更明显,热点区域如王顶堤、鞍山西道附近的学区房、老城厢、营口道附近的地铁沿线区域等,新签订的租约价格相比2月出现15%至20%的上涨。
市民田小姐表示,租金上涨大大超出自己的预算,因此,想提取住房公积金来补贴现金的不足。“我身边一些租房的朋友都有这种想法。”
业内
缴存余额挂钩房贷
我爱我家企划总监陈萌表示,目前市内六区普通住宅租金已有小幅回调趋势。“春节后各种需求集中入市,即使一些业主调高了挂牌价依然能够成交,同时产生带动效应。但是,目前集中成交阶段基本过去,我们的日成交量从100套已降至80套。另外,业主开始理性,热点区域的挂牌价出现小幅回调,幅度约100元至200元。预计未来半年租赁市场价格将稳中有降。”
针对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陈萌提醒,目前,本市以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确定贷款限额,因此租房者提取公积金前应考虑自己的购房问题,以免造成额度紧张。此外,职工及配偶拥有自有住房、已承租经济租赁房或公产房以及申请或正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情况的不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
【小贴士】
提公积金所需条件
根据本市有关规定,职工在本市租赁住房用于自住,并在国土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房租发票记载的房租金额。职工已有其他住房的,不能通过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本人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合计不得超过房租发票记载的房租金额。
职工提取时应提供的凭证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天津市个人出租房屋专用发票》或《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以及《无住房承诺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