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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天津视窗4月1日电:天津市政府日前颁布2011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和下线均上调1个百分点,分别为16%和7%,上线仍为22%。按照市政府要求,市人力社保局昨日(31日)发布居民服务业、住宿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工资指导线。
2011年本市居民服务业的行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13%,住宿餐饮业的行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1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行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18%,下线、上线分别为7%和22%。
本市辖区内的居民服务业、住宿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上年度人均劳动报酬在全市企业平均水平及以下的,要在行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到上线的区间内确定人均劳动报酬增幅;在全市企业平均水平以上至3倍之间的,要在行业工资指导线下线至上线的区间内确定人均劳动报酬增幅;在全市企业平均水平3倍及以上的,人均劳动报酬增幅原则上不得突破行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通讯员冯兆君刘爽记者狄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