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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我想换辆车,现在的号牌还可继续使用吗?”不少读者致电本报热线电话咨询,希望了解换车留号怎么办。交管局车管所对此做出解释。
据了解,根据公安部有关规定,车主出售或报废车辆后,满足一定条件,原车牌号仍可继续使用,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向车管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办理转移登记或注销登记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二是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3年以上;三是涉及原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交管局车管所提示说,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注销登记后6个月内为新车上牌时,持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提出使用原号牌号码申请,也可委托他人办理,但需出示双方身份证及委托书。申请使用原号牌号码机动车必须是没办理过注册登记的出厂新车,购买二手车不能申请使用原车号牌号码。(记者张清通讯员杨毅王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