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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随着利率的不断攀升,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也水涨船高。在市民的追捧下,十几分钟内售罄的银行理财产品层出不穷。但是一些银行销售的所谓“高息理财产品”却出现了纠纷,记者就此进行了深入调查。
市民投诉“高息”产品问题多
退休工人张大爷日前向本报反映在银行遇到了纠纷。近日,他拿3万元钱到银行存钱时,银行工作人员诱导现在有“高息理财产品”,能以买保险的名义避税,并强调说用钱时随时可取。而在买下这款“高息理财产品”一个月后,张大爷因急用钱打算到银行取钱时却被告知,自己买的是一款保险产品,不仅钱取不出来,而且发现已经被扣掉了部分费用,理财利息不但没有增值,就连本金都缩水了。记者将张大爷受骗的遭遇反映给天津市银监会,在管理部门的介入下,银行认错并将储户本金一次性退还。
记者近期在本市多家银行了解到,根据中国保监会、中国银监会日前联合发布的《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银行人员代销保险的行为已经规范了许多。他们不仅能如实告知客户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退保费用、保单现金价值等重要事项,还被要求不得以中奖、抽奖、送实物、送保险、产品停售等方式进行误导或诱导客户购买,禁止将保险产品与储蓄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混淆,夸大或变相夸大保险合同收益以及承诺固定分红收益等。不过在暗访中,记者发现“高息产品”问题依然比较突出。有的银行声称销售一年期的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在5%以上,而市民购买该产品时要被强制办理一万元的一年期的定期存款。有的银行宣传有“10万元起点的年化收益水平为10%”的理财产品,但是当顾客上门咨询时,银行理财经理连眼皮都不抬地表示“大资金客户优先购买高息产品”,顾客得先把资金存银行里。不少顾客气愤地表示,即使把资金转存到该银行里,也买不到理财产品,如同落入了“理财门槛”陷阱中。
各方呼吁理财产品要“纠偏”
不少市民反映,银行理财产品“门槛”近年来也是越来越高,部分高收益产品仅面向贵宾级客户推荐,普通老百姓根本分享不到此类产品。据本市信托业资深人士透露,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真正买到高收益的信托产品的资金实力在300万元以下的客户总共只有50人,100万元级别的一般就5人左右。因此一些银行声称代销信托公司“10万元起点”理财产品,普通人是基本买不到的。而银行销售自身设计的“银信”类理财产品,起点较低,但年化收益水平不可能达到10%左右。
除了涉嫌虚假宣传外,业内反映有部分银行宣传预期高收益率,但是实际到期后没有达到最高预期收益率。理财人士提示投资者: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前一定要弄清产品的风险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和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风险较高,它除了不保证投资者一定能获得预期收益率外,购买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的投资者的本金甚至有可能受到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