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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制定完成。记者了解到,根据《计划》,到2015年,市民每周参加体育锻炼将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全市各类体育场地将达到1.25万个,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1平方米;70%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将向社会开放。
在校学生每天至少锻炼1小时
根据《计划》公布的目标,到2015年,本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将达到发达国家水平并长期保持。市民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达到中等以上锻炼强度的人数比例长期保持不低于49%。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
市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率为95%,优秀率为25%;在校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为90%以上,优秀率为20%,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1平方米
本市将把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纳入“十二五”时期市、区(县)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建设一批室外健身场地设施,新建居住区要按照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标准,设计建设公共体育健身设施。
5年中,本市城乡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将不断增加,各类体育场地达到1.25万个,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1平方米。
到2015年,全市100%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建有体育设施;100%的区县建有一个多功能全民健身体育中心;50%具备建设条件的城市公园、郊野公园建有健身场地设施。
另外,本市将加快城南地区、西部地区、新建大型居住区的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利用现有城市公园与广场空间资源,重点建设中小型、适用性强的社区全民健身设施。利用城市郊野公园、城市绿化带建设一定数量的专项球类活动场地。
政府投保鼓励学校开放设施
《计划》指出,公共体育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向公众开放,并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对学生、老年人和残疾人优惠或者免费开放。
学校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要向学生开放体育设施,并在保证校园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率达到70%。新建和改建学校体育设施,要便于向公众开放。维修改造各类体校体育设施,使其成为全民健身活动场所。
为保证学校开放设施的积极性,各级政府要对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给予经费补贴和奖励资助,为学校办理有关责任保险。
同时,各级政府还要积极创造条件,将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和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对体育设施的维护更新,提高使用效率,防止公共体育设施闲置浪费或被挤占、挪用。
企业要为工间操提供时间保障
《计划》强调,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坚持开展工间(前)操和业余体育健身活动。鼓励企业制订针对职工的体育健身指导方案,为职工参与体育健身提供必要的时间保障。
根据《计划》,本市将积极推行各体育项目《业余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建立证书证章激励制度,引导和鼓励城乡居民经常、持久地参加体育健身活动,不断提高体质健康水平和体育技能水平。
建立国民体质监测和北京市群众体育现状调查制度,巩固市级、16个区县级体质测试站,调整完善街道、乡镇级测试网络,探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结合的市民体质测定服务。(记者侯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