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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了领工资的日子,家住东丽区的残疾人刘宁和十几位同事高高兴兴地来到银行。拿到工资的那一刻,刘宁感慨地说:“真是太不容易了。”的确,如刘宁所说,就在一个月前,他和十几名同事被一家福利企业无故辞退了。生活没了着落,刘宁很是沮丧。就在这时,他通过街道干部了解到“天津市残疾人劳动保障法律援助中心”。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刘宁和同事找到了该中心的工作人员,通过律师的帮助,使这家企业的老板认识到错误,并让这十几位残疾人重新上岗。
如今,像刘宁这样的残疾人在合法权益被侵害后,通过市残联及相关部门的帮助,依法维权的事情屡见不鲜。近年来,天津市残联从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和需求入手,加强维权组织建设、完善维权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逐步实现了源头维权、需求维权和自觉维权,使更多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基层维权组织在身边建立残疾人法援工作站
残疾人维权难,关键在于找不到一个专门的维权组织。为此,从2007年开始,市残联与市司法局联手,在市、区(县)两级,开始筹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每周两次到市残联值班,各区(县)法律援助中心也根据本区县实际情况,委派律师定期到区(县)残联值班,为残疾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与服务。两级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后,先后代理了多起残疾人涉法涉诉典型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深受广大残疾人的欢迎和赞誉。
在此基础上,市、区(县)残联为了进一步建设残疾人法律援助网络,又在全市各街乡镇普遍设立了“残疾人维权示范岗”,其中绝大多数“残疾人维权示范岗”设在基层法院和街乡镇司法所。全市形成了以市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为主网、各区(县)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为专网、各街乡镇“残疾人维权岗”为网点的残疾人法律援助三级网络服务机制。
目前,全市共有“残疾人维权示范岗”285个。残疾人通过“残疾人维权示范岗”的维权热线和咨询信箱,或拿着维权岗律师及工作人员发放的“残疾人法律服务卡”,便可进行咨询或寻求法律援助。
家住河西区的残疾人王某不慎摔伤造成左股骨颈骨折,到某医院进行手术后发现手术植入的加压螺钉折断,严重影响了治疗效果。王某多次与医院交涉未果,无奈之下起诉到河西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3.5万元。
就在法院开庭前夕,一个偶然的机会,王某听说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能帮残疾人维权的事情。于是,他找到了南开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希望律师能帮助他。
南开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审查王某的申请后,认为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按照法律援助案件的管辖范围,将该案转至河西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该工作站接到转办函后,立即指派区148专线法律服务所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诉讼。代理人详细了解了案件的整个经过,翻阅了全部病例,并查阅了相关资料。随后,代理人指引王某到河西区医学会做医疗鉴定。医学会认定,该医疗问题属于三级丙等医疗事故,对应伤残等级为八级。代理人依据鉴定结论重新为王某计算赔偿数额,最终变更诉讼请求,将赔偿数额由王某最初要求的3.5万元提高到20余万元。最终,河西区人民法院判决赔偿数额近15万元。
拿到赔偿款的那一刻,王某激动地说:“真没想到,我们残疾人也有自己的律师,为我们提供如此周到的法律服务,残联真是为我们撑了腰!”
近三年来,市、区(县)两级残疾人法律服务机构共发放各种法律服务卡、维权联系卡5.5万余张,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3.2万件,真正做到残疾人维权不再困难。
残疾人就业有保障劳动保障法律援助跟进
对于残疾人来说,生存的基础就是就业。但作为弱势群体,残疾人在就业的过程中,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情况屡有发生。如何给残疾人一个稳定、有保障的就业环境,一直是市残联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思考的问题。
为使残疾人在就业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减少涉及残疾人的劳动争议事件的发生。市残联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协商,在市、区(县)两级残联设立了41名残疾人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并成立天津市残疾人劳动保障法律援助中心。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处与市残联维权部共同承担、办理残疾人劳动争议事项,解答残疾人信访涉及最多的有关劳动争议、下岗、转制、病退、失业、工伤、养老、医疗、生育等侵害其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方面的问题,加大了对残疾人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法律援助力度,深受残疾人欢迎。
马某是一位三级残疾人,下岗后一直靠打零工养家糊口,其家庭为低保家庭。2007年9月9日上午,马某等四人共同受雇于某个体户,为某公司安装冷却塔。四人在焊接冷却塔管道最后一个小弯头时,将管道下尚未挥发完的防水聚氨涂料引燃发生爆炸,马某被火灼伤。经诊断,马某全身灼伤达83%,深二度达43%,三度达40%。
事故使马某本已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为抢救马某的生命,全家举债十几万元。巨额的医药费用压得人喘不过气来,使一家人对生活丧失了信心。在好心人的指点下,马某家属来到设在街道的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工作站将马某的情况汇报给残疾人劳动保障法律援助中心。很快,中心在与相关部门协调后,当即指派律师事务所律师承办此案。承办律师首先与某公司和个体户进行协商,希望通过调解的方式使当事人尽快拿到赔偿款,但经努力未取得任何进展,于是起诉至法院。
援助律师认真分析案情后,提出了有理有据的代理意见:爆炸源于某公司将工程发包给没有资质的个体户,而个体户在施工过程中,因不懂操作规程,违规安排焊接与做防水同时施工,是造成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雇主个体户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某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去年4月30日,马某终于盼来了期盼已久的结果,法院判决被告个体户赔偿原告损失13万余元,被告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原告今后治疗及诉权请求予以保留。
近三年来,通过市残疾人劳动保障法律援助中心及各级残疾人维权组织的共同努力,共为残疾人争取400余万元赔偿款,上百名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市残联维权部主任王怡说:“残疾人是弱势群体,我们要做的,就是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加入进来,共同维护残疾人在就业中的合法权益,使残疾人在工作中没有顾虑。通过全社会的努力,逐步使涉及残疾人劳动争议的事件减少,让残疾人在有保障的前提下,真正做到自食其力。”
扩大司法救助范围让残疾人享有平等权利
目前,本市共有残疾人57万,占全市总人口的5.47%。而在这57万残疾人中,大部分的生活状况都不是很好,如果遇到法律纠纷,往往无财力支持,无法进行相关法律程序。为了改变这一状况,市残联与市司法局联手,在2008年下发了《关于放宽残疾人法律援助条件的通知》,明确规定本市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区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0%的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案件范围的限制。该举措降低了本市残疾人法律援助门槛,扩大了残疾人法律援助覆盖面,确保每个残疾人不因经济困难而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真正落实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此外,为确保残疾人维权工作的顺利开展,使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落到实处,在经过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市残联还建立了残疾人维权工作专项资金,用于残疾人涉法涉诉案件的代理、残疾人大要案的协调处理和困难残疾人的信访补贴,为全方位开展残疾人维权工作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
家住南开区的残疾人李某双目失明,去年3月,他外出乘坐公交车,上车后,李某边掏《盲人免费乘车证》,边向司机刘某说明情况。而刘某在看到李某的《盲人免费乘车证》后,声称证件是假的,后又把乘车证放了起来,使李某无法下车,李某不得不报警。民警接警后,电话要求刘某立即停车,等待民警前来处理。但刘某拒绝停车,并将李某拉到终点站。到站后,刘某自行离去。李某又气又急,最终导致心脏病发作并被送进医院抢救,后脱离生命危险。
病情好转后,李某来到市残联反映情况。市残联了解到,李某一家的生活状况十分不好,根本没有经济实力负担相关诉讼费用。于是,市残联立即启动了残疾人维权工作专项资金,用于帮助李某进行诉讼。在法律援助机构的支持下,公交集团、车队及司机刘某同意庭前调解,补偿李某医疗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失费3000余元。
多年来,市残联及各级残疾人维权组织倾尽全力,动用一切资源,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正如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迟承镇所说:“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不是一朝一夕,几个组织就能解决的问题。需要全社会行动起来,从工作制度、工作网络、资金投入等各个方面入手,真心帮助残疾人,使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从而带动本市残疾人整体工作迈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