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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机场边检站民警在办理马来西亚亚洲航空公司由吉隆坡至天津的D72612次航班入境边防检查手续时,发现中国籍旅客尚某(化名)有持用印有伪假验讫章护照的入境嫌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相关规定,该站调研队采取限制其活动范围,进行进一步审查。经查实,该旅客确系持用伪造出入境证件入境。
据尚某供述,她于2010年11月下旬持用停留期为30天的旅游签证,出境前往马来西亚,在吉隆坡打工。尚某为在马来西亚长期打工,到达马来西亚不久后就委托其“老板“为其办理长期工作准证,并付给其1.5万马币(约合3万7千元人民币)作为费用。老板答应可以为其办理工作准证并将其护照拿走。尚某因担心自己没有合法签证被当地移民局查到,每次催问老板是否办好工作准证时,对方的回答总是说快办好了,直到尚某因母亲病重急需回国,向老板提出要回护照时,老板仍未办好工作准证,同时向尚某提出因为其已经逾期居留了,要向马来西亚移民局支付逾期的罚款才可出境,并索要1500元马币(约合3200元人民币)为罚款,答应为其办好一切手续,保证其顺利出境。尚某支付罚款后,于2011年3月下旬拿回自己的护照,被告之可以在4月3日之前顺利出境。尚某护照上加盖了马来西亚移民局的限期出境章,注明限护照持用人于2011年4月3日前出境,此情况与尚某供述一致。但尚某护照上还加盖了一对我国南方某机场口岸的出入境验讫章,经民警查验确系伪造验讫章印迹。尚某交代,由于不懂相关的出入境常识,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此对验讫章,且对验讫章系伪造的情况毫不知情。
尚某是2010年11月22日到达马来西亚,伪假的中国入境章日期为12月17日,由此可见是为了造成尚某到达马来西亚一个月后曾经回国的假象,既可节省往返马来西亚与中国之间的旅途费用,又可规避在马来西亚停留30天必须离境一次的规定。根据天津机场边检站掌握的情况分析,马来西亚移民局规定外国人超过30天停留期未离境的,在出境前不被允许交纳逾期居留的处罚并办理限期出境手续,将被遣返回国,造假集团为了帮助尚某蒙混马来西亚移民机关的检查以顺利出境,便在她的护照上伪造了验讫章,并办理了限期出境手续。
通过相关技术手段的核实,确认尚某身份属实,所持护照真实有效。经鉴定,尚谋护照中的我国南方某机场口岸的出入境验讫章系伪造,也没有相应时间的出入境记录。
天津机场边检站根据相关出入境法律法规规定,对尚某处以罚款、收缴护照,批评教育后,登记放行。
天津机场边检站提醒我国广大公民,前往国外务工,一定要提前申请好相关合法手续,通过正规渠道或有资质、有信誉的劳务公司赴外务工。以免上当受骗,蒙受损失。(通讯员冯树宝 孙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