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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讯最新数据显示,北京机动车保有量已近490万辆,而从广东专门开车来北京作案的一个碰瓷团伙的运气就如此“好”,他们在这490万辆车中,连着“碰”到同一辆车,最终使车主识破其伎俩。昨日上午,该碰瓷团伙中的5名嫌犯,在丰台区法院出庭受审。
诈骗车主钱财上万
据检方指控,2009年10月至2010年11月间,吴海武伙同谭教席等人,教唆并伤害周某等3人后,通过骑自行车故意与他人驾驶的机动车发生碰撞制造虚假交通事故,以此诈骗被害人钱财。2009年10月20日,谭教席、罗海旺在大兴区立垡村北侧诈骗王某6000元。2010年10月31日,吴海武等人又在丰台区六圈路口诈骗侯某1.6万元。此后,吴海琥等人在去年11月份,又先后3次作案,每次都诈骗车主钱财上万元。
这个碰瓷团伙第一次作案,是在2009年,成功诈骗6000元的经历让他们念念不忘,并在时隔一年之后,再次来北京碰瓷。2010年10月,吴海武等人开车到北京,专门租住在宾馆里,每隔几天就出去碰瓷。
第6次作案碰上“老客户”
在先后5次碰瓷骗钱成功后,吴海武等人第6次去作案时,在北京的490万辆机动车中,碰瓷碰到“老客户”。曾被他们骗了1.6万元的侯某又不幸“撞”人了,不过,自觉倒霉的侯某仔细一看:这不就是上个月刚被自己撞的人吗?侯某立刻意识到,自己遇到的是专业碰瓷的。于是,侯某向警方报案,吴海武等人遂被抓获。
丰台检方认为,吴海武等5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检察官还着重指出,吴海武教唆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该从重处罚。
记者了解到,以吴海武等人的作案数额,不管是构成敲诈勒索罪,还是诈骗罪,刑期都在3至10年之间。(杨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