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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网贴上爆出的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于2010年9月3日购买茅台酒的发票复印件,发票上显示,这批酒价税合计958320元。
新华网广州4月15日电(“中国网事”记者郑天虹、马晓澄、张琴)网帖曝光中石化广东分公司公款购买“天价酒”一事有了最新进展。新华社“中国网事”15日下午从中石化广东分公司获悉,该公司15日下午召开干部会议,宣布了中石化党组的决定:由纪检监察部门、人事部门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组成调查组对广东分公司“天价酒”事件展开调查,广东分公司总经理鲁广余停职配合调查,中石化油品销售事业部副总经理夏于飞临时主持广东分公司工作。
对于网帖曝光内容,中石化广东分公司承认购进了这些酒,但表示是“用于非油品经营”。许多网友纷纷继续质疑,这些天价酒到底流向了哪里?天涯还出现了流向分析帖,对天价酒是送给有关部门还是内部奢侈消费掉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中国网事”记者对这个所谓“经营”进行追踪调查发现,这批酒部分被中石化广东分公司以稍高于进货价、却远远低于市场价转卖给两家专营酒类的商行。这个转卖行为,恰恰发生在有人向相关部门举报中石化广东分公司购买天价名贵酒之后。中石化广东分公司这样的“经营”,令人生疑。
“中国网事”记者通过中石化广东分公司知情人拿到12张“广东省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复印件,显示“中石化广东广州石油分公司”将442瓶白酒和59瓶红酒卖给了广州两个酒类专营商行。
这12张发票复印件,顾客名称分别是“广州天河某贸易部”和“广州市黄埔某酒业商行”,开票日期全部是2010年10月20日。其中8张开给“广州天河某贸易部”,“品名规格”写的是“白酒”,单价为1661元;7张“数量”是60瓶,1张22瓶,合计442瓶,总金额为734162元。4张发票开给“广州市黄埔某酒业商行”,“品名规格”是“红酒”,3张“数量”是18瓶,1张5瓶,合计59瓶,单价均为5327元,发票共4张,总金额为31429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