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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校笙先生认为,在艺术品鉴定领域里没有立法,或者说没有强有力的法律依据和对责任人的监督机制和严肃的处罚条例。例如:时下有的大名鼎鼎的拍卖行,知假拍假,拍卖假画、陶瓷等问题,一旦形成事实应当撤销鉴定人的资格资质,对所在拍卖行课以重罚,从经济利益上给以强有力的制裁。否则,文物艺术品市场将继续混乱下去。
对于如何规范艺术品鉴定行业,高润祥告诉记者:“国家要出台法律性文件;鉴定专家,签了字,盖了章,收了钱,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其次,要建立健全文物艺术品经纪人制度,规范相关行为。”
目前艺术市场领域更多的是民间鉴定行为。这些鉴定行为主要是通过市场来实现优选和淘汰,缺乏相应的文物鉴定的法律法规。如鉴定的性质与效力、鉴定的监督管理体制、鉴定的法律责任、鉴定的程序、鉴定人及鉴定机构资格、鉴定人的权利和义务、鉴定回避等也缺乏法律的规范。
在艺术品市场迅猛发展的今天,社会和市场都亟需具有权威地位的“第三方”艺术品鉴定体系的出现。有法律界人士建议,建立鉴定体系应涵盖国家科研机构、文化艺术机构、高等院校等团体及艺术品领域专家、德高望重的业界泰斗和艺术品市场收藏专家、科学检测的专业人士及评论家,依靠他们的专业智慧,结合先进的科学检测技术,引入司法公证与法律资讯服务,联合组成科学规范的艺术品鉴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