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4月12日,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新闻发言人徐涛(右)和该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助理黎海琳(左)在接受记者采访(视频截图)。
知情人还向“中国网事”记者提供了这些发票的“开票明细”,显示共向天河某贸易部出售茅台飞天360瓶,茅台30年16瓶,茅台50年24瓶,茅台15年42瓶。四种单价相差一两万元的酒,在发票上,“单价”却只有一个:1661元。
“中国网事”记者请人为中石化广东分公司卖给广州天河某贸易部的这442瓶茅台酒算了一笔账:
网帖发票显示,中石化广东分公司从贵州购进茅台飞天单价约为494元,30年为5982元,50年为10255元,15年为2563元,这442瓶酒进货总价约为62万元。中石化广东分公司以73万元卖给天河某贸易部,获利11万元。而这批酒在市场上的零售总价为124万元。也就是说,从中石化进货价到市场零售价,差价是62万元。其中51万元的利润空间,留给了天河某贸易部。
这样平价转卖紧俏货,是什么生意经?面对疑问,中石化内部知情人士这样回应:去年有人在举报中石化广东分公司购买天价名贵酒,公司就开始“成批成批便宜地卖给其他单位”,处理掉一部分。
“中国网事”记者14日下午来到这两家商行。“黄埔某酒业商行”店长说,这批货是朋友介绍的,价格相对其他渠道的要好些,“那是我们唯一一次与中石化做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