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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安徽女子朱某,丈夫突然去世,她身怀3个月的身孕,发誓要将丈夫的血脉延续下来。但是,因她与婆婆关系不睦,3个多月过去了,孩子即将出生,如何落户却成了难题。近日,本报接到反映后,与公安大港分局联系,该局相关部门负责人称正在积极与相关方面协调,争取让孩子出生前户籍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据朱某介绍,她今年24岁,是安徽省怀宁县人。“我的老公李某是大港区人,我们是自由恋爱。别看我是外地人,但从小随父亲在天津上学,并在大港区的学校上的大专。李某中专毕业后入伍,退伍后回到天津工作。去年9月27日,我们登记结婚。”朱某说,没想到的是,结婚3个月后,她痛失丈夫。今年1月1日,李某因交通事故当场身亡。
“当时,我已怀孕3个月,悲痛欲绝。我与老公感情深厚,为了老公生命延续下去,我决定生下这个孩子。现在已怀孕6个多月了。”朱某说,她是安徽户口,结婚后,她们就根据天津市的相关规定,开始办理夫妻投靠转户口的手续,并于2010年10月份准备好了材料,递交到当地的小王庄派出所。“丈夫去世后,公安大港分局告诉我,我婆婆不同意,公安局不能给我转户口。”
朱某说,她和丈夫是合法夫妻,理应受到法律保护。“爸爸没有了,难道孩子就不能在天津上户口,成了‘黑户’?”朱某说,要是没有孩子,她即使不能转户口,也无所谓,“但是,为了老公生命的延续,为了孩子以后能在天津上学,我的户口问题必须解决。”朱某说,她曾多次找到市公安局等部门,一直没能解决。“我投靠的是我老公,落户为什么非要婆婆同意?我老公的奶奶也是直系亲属。奶奶同意我投靠她,我户口落奶奶家为什么不可以?希望大家帮我想想办法。”
本报与天津市公安局户政处联系后,接待人员称,根据天津市户籍政策,夫妻一方死亡、失踪、出国定居、服兵役的,儿媳确与公婆、女婿确与岳父母共同居住生活,公婆、岳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同意其投靠的,可办理儿媳投靠公婆、女婿投靠岳父母迁移落户。为此,记者再次与公安大港分局户政科联系,具体负责办理此事的李科长告诉记者,他正在积极处理朱某的事情,“我们一会儿就会让派出所民警通知朱某,争取明天一起去市公安局,看有没有其他的办法。”李科长说,朱某是在丈夫身故前提交的落户申请,按照政策,可以进行照顾,按照“延续”的情况办理落户手续。现在的问题是,朱某与她的婆婆因为遗产问题有纠纷,婆婆不同意落户,公安局不能强行把她的户口落到婆婆名下。“不过,我们没有放弃,会坚持努力,尽量跟双方协商,尽快让孩子户口问题有着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