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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在同国务院参事和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座谈时说,近年来相继发生“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等事件,这些恶性的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据4月18日《京华时报》报道)
温总理以“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来总结痛惜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恶性食品安全事件,无疑既一针见血,又振聋发聩。
因为这种“道德滑坡”的恶劣程度,不仅表现在它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差不多涵盖了我们日常生活中所必需食品的几乎所有方面:如从馒头这样的主食到猪肉这样的基本肉制品,从奶粉这样的主要营养食品再到食用油这样的必备佐料食品;而且更体现在,这种“道德严重滑坡”本身的具体方式和内容,如“掺毒”“造假”等,早已不仅是一般意义上的道德不检点,更是严重冲决基本道德人伦底线的行为——不仅是严重的不德,更是严重的非法侵权犯罪。
“道德滑坡”何以会到如此严重的地步?进一步冷静剖析,不难发现,严重滑坡中“道德”,其实并不是一种孤立片面的商业伦理道德,而是一个更广泛层面的系统道德。除了人品意义上的道德之外,它至少还应包括一个法治化的了公共道德体系,如政府部门的监管道德、行政道德,以及支撑这些道德的公共管理制度本身内含的道德,比如,能够真正充分实现“奖善罚恶”功能的法律道德,能确保高效运转、无缝监管的行政制度道德。
在诸如“瘦肉精”“染色馒头”之类食品安全事件中,我们都能看到事前失灵、近乎“形同虚设”的行政监管,以及事后相互推诿、缝隙丛生的监管运行体系。而在法律制度方面,虽然《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近年来也增加一些严厉性,但显然还远没有完全实现公众期待中的充分“奖善罚恶”的作用。比如,因为生产经营伪劣食品,而真正倾家荡产的商家还十分少见;因为监管不力涉嫌渎职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政府监管人员,同样少之又少。
显然,作为一种底线、最后防线意义上道德的法律制度,单靠温柔的“说服教育”是远远不足以彰显它的基础性力量,并维系社会道德系统的生态平衡的。惟其夯实基础道德的秩序底线根基,将其充分法治化、施行坚决彻底的“奖善罚恶”——充分提升为善的收益,加重作恶的成本,预防社会道德的大面积“滑坡”“坍塌”才是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