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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算小账,国家算大账。专家分析认为,如果个税调整获审批通过,全年将减少约1200亿元财政收入。但个税在财政收入中比重不大,此举不会对政府的钱袋子造成太大冲击。
财政部数据显示,2010年个人所得税快速增长,实现收入4837.17亿元,同比增长22.5%。个人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6.6%。
今年一季度,个税收入达到2038亿元,实现37%的增长,高于同期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幅度。在居民消费意愿低迷的背景下,适当遏制个税的过快增长,无疑将增加民众手中的可支配收入,提振消费热情。
暨南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杜金岷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千亿元的减税额将激活更大能量的内需引擎。民众手中多出约1200亿元用于消费,可有效拉动产品上下游产业链的增长,算上乘数效应,可以促进数千亿元的经济增长。
国信证券一份研究报告认为,个税免征额的提高对低端收入人群的影响大于高端收入人群。低收入群体的消费倾向更高,有利于家电及大众消费品的销售增长。此次个税调整作为未来收入分配改革政策的组成部分,预计居民收入水平占GDP的比重将会进入快速上升时期。 收入分配调整:仍须继续“给力”保民生、扩内需、调分配,此次个税调整赢得诸多掌声。事实上,此次个税免征额提高,已是五年来的第三次,反映政府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缩小贫富差距的决心。专家建议,在缩小贫富差距方面,除了提高个税免征额外,税收调整仍要继续“给力”。
在实践中,工薪阶层个税实行代扣代缴,高收入阶层则有大量隐性或灰色收入,这使本应“劫富济贫”的个税未能充分发挥作用。以2009年为例,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中,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收入约占63%。收入较低的工薪阶层在个税中占据了主体地位。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通知,要加强对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生产经营所得等方面的个税征管,力图堵住高收入者偷逃税的漏洞。
深圳大学经济学院国际金融研究所所长国世平对记者表示,减免低收入者税负理所当然,但更应该全民减税,尤其是白领阶层。目前拟定的调整方式对于白领阶层而言仍然力度不够。要形成橄榄形社会,必须壮大中等收入群体,但目前个税征收对象仍以工薪阶层为主,不利于中等收入群体的壮大,应该进一步降低白领阶层的税负。
从更长远来看,税制中深层次的公平问题需要继续破题。我国个税采取分类税制,对包括工薪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在内的11个征税项目采取不同计征办法,给工薪阶层带来较大负担。同时,以个人为主体的征税方式忽略了纳税人的家庭状况,有不公平的嫌疑。
广东省财政厅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黎旭东等专家呼吁,参照发达国家经验,推行综合与分类结合、以家庭为纳税主体的个税体系。在综合掌握纳税人各类收入的基础上,考虑家庭实际情况,如赡养老人、扶助病残人士的困难,给以适当减税或免税。
中国社科院财贸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宋则表示,以家庭为纳税主体的税收征管,需要完善的社会信息管理系统予以配套。这种征管方式必须面对浩大的信息,由于中国社会管理水平总体偏低,信息技术不完善,以家庭为纳税主体的征税成本可能高到难以承受。
“一味依靠纳税机构征管,工作量是难以想象的巨大,因此必须建立以纳税者自动申报为基础的税收体系,同时也必须完善社会的诚信体系。”林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