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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是一名残疾军人,在此想反映一下有关残疾军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的问题。国家颁布了《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天津市也颁布了《天津市拥军优属条例》,规定残疾军人凭借《残疾军人证》可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乘坐长途汽车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待。然而在本市,还有部分公共汽车不执行上述条例规定,对残疾军人既不免费,也不实行半价收费的优待政策。这是否与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相冲突呢? 读者党先生 附记 接到读者来信后,记者与市公交集团取得联系。据市公交集团介绍,《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天津市《关于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有关规定的通知》规定:残疾军人凭《残疾军人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市公交集团严格执行上述条例规定,在政策执行上不存在问题。需要说明的是,残疾军人乘坐郊区公交线路车辆,不在免费乘车的优待范围之内。 本报记者 韩燕玲 实习生 王晓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