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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嫌疑人供述,周某帮负责制作调味品,刘某幸负责销售假冒产品和收取货款,刘某柏负责灌装和粘贴假冒注册商标的标签及装箱打包等工作。上述作坊所谓的“加工生产”,由老板刘某提供一张写有配方的纸条,贴在作坊大锅边的墙上,周某帮就按配方上的原料种类及数量将配料放进大锅中熬制,待冷却后再交由他人灌瓶贴牌装箱。制作调味品的材料为工业盐、色素及安蜜糖等配料,均由老板刘某负责购进。生产的酱油则由购进的一种浓缩液与自来水搅拌在一起,煮沸后放凉即灌瓶包装。据介绍,该工厂一般每天制作一锅调味汁,而一锅调味汁可以包装成五十五箱调味品成品,每箱有十多支。
今年3月15日,广州市质监局天河分局会同天河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联合执法,对上述地址进行突击检查时,查获大批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的调味品,当场抓获周某帮等三名犯罪嫌疑人,同时缴获大量工业盐等造假原材料及多种假冒注册商标标识。经查,该作坊无任何生产经营证照,卫生环境极其恶劣。
经鉴定,仅其中的“家乐”浓缩鸡汁、“家乐”辣鲜露、“美极”鲜味汁、“龟甲万”酱油及“小东字”酱油等侵权商品,货值即已近50万元。
董柳、吕楠芳、钟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