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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涉及法官腐败的事件屡有发生。新近又有一个“讼托”撂倒湛江9名法官的实例。这9名涉案法官非法获利最多的达32万元,最少的也有8000元,并且都是陷入同一个“讼托”布下的陷阱。在他们那里,司法公权变成了谋利工具。我们不禁要问:作为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深知违法后果的执法者,职业道德防线为何如此不堪?金钱对他们为何会有如此之大的诱惑力?
德国法学家拉德布鲁赫说过:“法律通过法官之手降临人世。”如果法官之手不再洁净,经法官之手降临人世的法律就不再代表公平与正义。古今中外,法官的任何贪赃枉法行为都是社会大众所不能容忍的,同时,也是令全社会最为痛心的。因为,公平正义是全人类的精神家园,而法官则是这个家园的守护人。假如守护人的品行不端,我们这个家园就将失去安全。我们在唾弃法官贪腐的同时,必须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我们如何才能保障法官的双手永远洁净。这是捍卫法治的最后一道屏障,也是捍卫法治信念的根本所在。
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这出事的9名法官身上都有裂缝是毫无疑问的。他们没有把维护公平正义看作比生命还重要,没有把维护法官尊荣置于至高无上的境界,在金钱等各种诱惑面前势必失守底线,直到败下阵来。要让“蛋”没有缝固然关键,消灭苍蝇也同样重要。谁都知道,苍蝇绝不是好东西,它身上的物质会使一些原本完好的“蛋壳”慢慢露出裂缝。因此,对于腐蚀法官的人必须予以严惩,绝不能让他在腐蚀法官的行为中受益。国外严厉打击企业行贿行为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然而,我们为了让法官们不成为有缝的“蛋”,已经有许许多多的纪律禁令一层一层地保护着。但这一层又一层的保护层却屡屡被击穿,这又是为什么呢?这与我国法官目前所承担的任务职责,与所享受的待遇严重不对称,导致一些法官没有职业自豪感、荣誉感有着密切的关系。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各种利益纠纷不断增加,讼争利益日益巨大,法官权力之大与收入微薄之间存在巨大反差,外在的诱惑力就成了一个巨大的磁场,极易造成一些法官心理失衡,稍有不慎则成千古恨。
法官作为一种十分尊贵的职业,社会对其提出了远超常人的要求。“世上不法之事莫过于执行法律的人自己破坏法律。”社会既已对法官提出了如此之高要求,社会也应当为法官提供足以让其自尊自重的优厚物质条件和其他应有待遇,这也是势之所趋。“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的好事从来就没有过。目前,全国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法官流失现象,有的地方还比较严重。与法官队伍超稳定结构的世界潮流相比,这无疑是一股逆流。
存在决定意识。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为了使法官构筑起一条固若金汤、坚不可摧的心理道德防线,时刻守护着法官应有的高贵品格和尊严,永远保障法官拥有一双洁净的手,我们不得不考虑“俸”与“廉”之间的对称关系,这也是国家维护司法廉洁所必须付出的成本。
权力必须受到监督。要使法官的双手永远洁净,法官必须接受全社会的严格监督,而且这种监督必须得到有效的保障。通过社会外部对法官的监督约束机制,保障法官廉洁司法,使法官真正成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化身,成为全社会清政廉洁的楷模,成为建筑法治大厦的坚强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