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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从市总工会获悉,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评选表彰2010年度市级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的通知》精神,经过层层推荐评选,市委常委会批准,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995名同志天津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授予199个集体天津市模范集体荣誉称号,命名孔祥瑞等20名同志为“十一五”期间天津市最具影响力劳动模范,命名天津女子排球队为“十一五”期间天津市最具影响力模范集体,命名赵建伟等13名同志为“十一五”期间天津市最具影响力劳动模范提名奖。
本次评选结果体现以下特点:突出把在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中,发挥滨海新区龙头带动作用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人物和集体评选出来;突出把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落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人物和集体评选出来;突出把在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中,立足岗位、自主创新、成绩优异的先进人物和集体评选出来;突出把在改善民计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设平安天津,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出来。在当选的995名市级劳动模范中,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763人,占76.68%(含农民44人,占4.42%);企事业单位负责人93人,占9.35%;各类管理人员110人,占11.06%。机关处级干部29人,占2.91%。其中,妇女235人,占23.62%;40岁以下的青年261人,占26.23%(年龄最小的21岁)。少数民族43人,占4.32%(包括了回、满、苗、蒙古、土家族5个民族)。其中,中共党员845人,占84.92%;共青团员8人,占0.8%;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27人,占2.71%;群众115人,占11.56%。当选的199个模范集体中,企业集体有141个(含非公有制企业集体11个),占70.85%;事业单位有27个,占13.57%;国家机关集体有31个,占15.58%。
此次评选切实体现了以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体,面向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各条战线,兼顾社会各阶层的原则。
在评选表彰2010年度市级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的同时,还开展了选树“十一五”期间我市最具影响力劳动模范的活动。经社会公众和部分本届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投票,市评模领导小组审议,市委常委会同意,市委、市政府命名孔祥瑞、闫希军、袁滨渤、张祥青、刘晓程、王平、沈中阳、徐文华、刘云生、穆祥友、陈立新、唐云洪、吴卫凤、陈宝贵、孙长亭、张伯礼、刘伯军、黄晶涛、王志忠、郭宝印20名同志为“十一五”期间天津市最具影响力劳动模范,命名天津女子排球队为“十一五”期间天津市最具影响力模范集体,命名赵建伟、刘麦生、韩宗英、戴林、孟新、刘俊仕、李锁、李加旺、刘玉林、韩志永、郭春燕、高振有、高林华13名同志为“十一五”期间天津市最具影响力劳动模范提名奖获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