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网讯:5月1日起全国开始实施新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其中因新增公共场所禁烟的诸多规定而备受关注。记者昨天从市疾控中心获悉,比“国标”更为严格的《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自4月下旬结束意见征求后,已提交相关部门整理,加大惩罚力度、餐饮行业禁烟、扩大控烟范围和禁烟提升城市文明”成为热度最高的话题。
《条例》征求意见期间,六成以上市民提出要加大处罚力度,希望通过提升处罚金额,起到更强的警示作用;近五成人对餐饮业实施禁烟表示关注,不少市民认为,不管室内设置何种形式的吸烟室或专门通风系统,都达不到全面无烟的要求。避免“二手烟”危害的唯一有效方法就是室内完全禁烟。超过七成参与市民在谈及控烟问题时,将控烟与提高社会文明结合起来。同时,加大控烟的宣传力度和范围也是参与市民提出的建议,社区,小区内的楼道、电梯间都应纳入禁烟范围。
据悉,根据此前本市实施的有关禁烟法规,本市的“禁烟标准”就已经领先“国标”了,不过,预期此次征求意见稿最终获得通过后,本市“禁烟标准”将进一步高于“国标”,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实行全覆盖禁烟,执法主体以及处罚措施等关键条款也均有所突破,并突出强调了全民共同参与和行业自律。个人在禁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劝阻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禁烟场所所在单位不履行管理职责且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记者张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