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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时李某某驾驶的小客车
“整个撞车过程,就感觉我根本控制不了我的车。”“不知道会这么严重。我现在后悔死了,以后再也不敢了。”醉驾嫌疑人李某某在审讯室接受讯问
天津北方网讯:今年5月1日起,我国对醉酒驾车的处罚从行政处罚上升至更严厉的刑事处罚。
新规正式实施第二天,5月2日下午3点50分,31岁的本市男子李某某在参加朋友婚礼后,驾驶着从单位借来的瑞风小客车在东丽区民族路上连撞两车,其中一辆被撞车又与第三辆车相撞。经鉴定,李某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10.78毫克,远远超过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80毫克的醉酒驾车认定标准,他因此成为“醉驾入刑”后津城因为醉酒驾车而受到刑事处罚的第一人。目前,李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东丽警方刑事拘留,7天之内,东丽区检察院将以危险驾驶罪对其提起公诉。
第一现场
下午4点民族路上连撞三车
5月2日下午3点50分,多数市民还沉浸在假期的欢乐中,喝得醉醺醺的李某某驾驶着从单位借来的一辆瑞风小客车上路了。车子开到东丽区民族路中河化工厂附近时,先是撞上了顺行的一辆牌照号为“津HX****”的小客车,而后,李某某的车又驶入逆行车道,与对行的一辆牌照号为“津CH****”的小客车发生碰撞,这辆被撞的小客车又与其后一辆牌照号为“津LR****”的中华小轿车相撞。所幸的是,此次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发生后,张贵庄大队交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当交警要求进行酒精检测时,满身酒气的李某某耍起了“酒疯”,一会儿跑下车,一会儿躲进车里,一会儿又大嚷着想夺交警的手台。最终,李某某被两名交警控制住,强制送往附近的东丽医院抽血,血样随后被紧急送往天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
“210.78”,这样的酒精检测结果意味着李某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10.78毫克,超过醉酒驾车标准一倍多。
目前,李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刑事拘留。7天之内,东丽区人民检察院将以危险驾驶罪对其提起公诉。
记者对话
昨天上午,酒醒后的李某某戴着手铐,被带入交警张贵庄大队的一间审讯室。身高一米八几的李某某一直低着头,面对媒体,他说的第一句话是“我知道我犯罪了,请不要报道我的单位,我会辞职的。”
记者:事发当天为什么喝酒?
李某某:我的一个好朋友结婚,为了帮他接送亲戚朋友,我就从单位借了一辆7人座的瑞风小客车。本来我不想喝酒的,但是架不住一群朋友不断劝酒,就喝了。没想到,开车离开时就出事了。
记者:还能回忆起事故发生时的情景吗?
李某某:记不太清了,我当时一个人开车从饭店出来,不知怎么的,就撞到了第一辆车,我怎么踩刹车也刹不住,后来闯上了逆行车道,撞了一辆金杯。整个过程,就感觉我根本控制不了我的车。现在清醒了,我知道,当时是酒精在作祟。
记者:知道5月1日新实施的“醉驾入刑”的规定吗?
李某某:以前只知道酒驾违法,逮着要严惩,但不知道会这么严重,逮着还要判刑。我现在后悔死了,以后再也不敢了。
记者:朋友劝酒你拒绝过吗?当时喝了多少酒?想到过现在的后果吗?
李某某:我一开始不想喝的,但朋友一个劲儿劝,不喝面子上过不去,至于喝了多少记不清了。真没想过现在的后果,更没想到会出事故。当时就很侥幸,觉得不会出事的。
记者:恨不恨劝你喝酒的朋友?
李某某(声音压得很低):不恨。
记者:你如果被判刑的话,你的老婆孩子受影响怎么办?
李某某(把头压得更低,不语)
(几分钟后,眼圈发红):没办法,事情已经发生了。我犯错误了,我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我会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妥善处理好理赔事宜。
新规解读
A公职人员醉驾可能被解职
新规中规定,醉酒驾车由交管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由交管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新规实施后,醉酒驾车将可能被处以拘役等刑事处罚。“一旦被处以拘役,就意味着已经犯罪了,拘役是会给当事人留下刑罚记录的,也就是说,今后你就是有‘案底’的人,很可能影响到以后的工作和生活。”特别是一些公职人员,一旦受到刑事处罚,可能受到失去公职等严重的影响。
B有醉驾嫌疑强制抽血检测
目前,认定酒驾、醉驾的标准不变: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认定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大于80毫克/100毫升的,认定为醉酒驾驶机动车。
新规实施后,查处醉酒驾车的流程做出了相应的改变,以往是扣驾驶证并进行拘留。现在只要测出驾驶人呼气酒精浓度高于80毫克/100毫升,交警将要求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抽血检测,不予配合的当事人可强制执行;同时展开相应的调查取证工作,包括血液送检、制作询问笔录、询问证人等;达到醉酒标准的在刑事立案完成后,将立即对当事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一般情况下7天内呈请检察院起诉。
C民警执法全程进行摄录
该负责人表示,新规实施后,现勤民警全部完成了前期的培训工作,尤其在固定证据上,较以往更为严格和规范。执法民警在查处酒驾等违法过程中,一律要佩戴“鹰眼”(微型摄录机)全程跟踪摄录,达到醉驾标准的(或者接近临界值的,或者当事人有异议的)一定要到指定机构进行抽血检测,封存的血样必须在24小时之内送到相关鉴定机构。
做笔录时,必须要求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的民警在场,当事人签字认可后方可生效。新法实施后,本市交管部门查处酒驾、醉驾的力度会进一步加大,还会设置专门的队伍,配备警绳、约束带、手铐等,不间断地实施跨区域集中整治酒驾行动,“看谁还敢拿生命当儿戏,肆意践踏公共安全底线。”
市民声音
有人心存侥幸就是罚得太轻
日前,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了50位交通参与者,其中包括私家车、出租车、大客车驾驶人。多数驾驶人对国家“重典”整治醉驾拍手称快。
海河出租汽车公司的孙先生一直对交管部门整治酒驾行动十分关注。“听说,以往交管部门查处的酒驾者多数都是心存侥幸的,在我看来,就是罚得太轻。现在,新规定实施了,醉驾者有可能直接被拘役半年,这么狠罚,看谁还敢心存侥幸。”
李女士是一名律师,自己也是一名驾驶人,深知执法人员严格执法对安全行车有多重要。“有法可依固然很重要,但是不能仅仅指望一项法规的出台就能够解决全部的问题。目前看来,相关执法部门在有法可依的情况下,有效做到严格执法才是当务之急。”在李女士看来,多严格的法律下,如果执法不到位,就难免会有“顶风作案”者,久而久之,难保法律会成一纸空文。
天环客运站的客车驾驶员王师傅有着10余年的安全行车记录。王师傅说,其实很多人都知道酒驾违法,被交警逮到是会被处罚的。但是,中国有传统的酒文化,以酒交友。尤其酒桌上,不管你开不开车,很多人还是愿意劝酒,你不喝,就是不够意思,你喝了,大家还都叫好。这就说明,很多人对酒驾违法的认识并不到位。“只有‘酒驾是罪’强化到人们的意识中,不能酒驾,就像不能杀人放火一样,整治酒驾那才是真的见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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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司机酒后被罚
一瓶半啤酒
吊销驾驶证6个月罚金1800元记扣12分
就在本市查获“醉驾入刑”第一人后,昨天早上6点45分,一名驾驶白色起亚车的年轻女子因酒后驾车被营口道大队交警查获,成为津城第一个依据新规被查处的女驾驶人。
昨天早上6点30分,营口道大队交警在和平区南京路营口道交口例行查处违法停车时,一辆牌照号为“津DD****”的白色起亚轿车引起了交警的注意,交警正准备上前对其进行贴条处罚。这时,停在便道上的起亚轿车突然启动,并沿营口道由北向南驶去。交警当即上前追赶拦截。
起亚轿车上共有4人,驾车的是一名20岁出头的年轻女子。经吹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该女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41毫克,属酒后驾车。
“依据规定,我们将对你进行处罚!”当交警营口道大队副大队长李天斌将酒驾违法处罚书递到女驾驶人宁某面前时,宁某试图花钱了事,遭拒后,无奈的宁某只得在违法处罚书上签下“同意受案”。宁某称,凌晨4点自己和几个朋友在唱KTV时,喝下了一瓶半啤酒,本来觉得时间尚早,不会有交警查酒,没想到还是“撞到枪口”上了。
依据新规,宁某被处吊销驾驶证6个月、罚金1800元、记12分的处罚。